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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所属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颁布时间:1994-10-17  发文字号:晋国税所发[1994]第14号

  太原市、大同市、临汾行署国家税务局: 经与省财政厅协商同意,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1994]176号《关于铁路部门所属企业交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所属企业交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