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工具 > 山西国税法规 > 正文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5-01-19 发文字号:晋国税流发[1995]14号[1995]晋财预字第9号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1994]95号《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