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工具 > 山西国税法规 > 正文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消费税重点税源产品信息上报制度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5-01-19  发文字号:晋国税流发[1995]8号

省国税局直属分局、太原市、晋中行署、临汾行署、吕梁行署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发[1994]675号“关于修订消费税重点税源产品信息上报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将有关资料于规定的上报期内报送省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消费税重点税源产品信息上报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