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工具 > 山西国税法规 > 正文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征税问题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5-07-04 发文字号:晋国税流二发[1995]12号
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字[1995]53号《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征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征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