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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中、芬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议定书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5-11-08  发文字号:晋国税外发[1995]79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平朔涉外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发[1995]548号关于修订中、芬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议定书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中、芬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议定书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