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工具 > 政策解读 > 正文
出口货物退(免)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颁布时间:2005-09-08 来源:纳税服务网
1、 免税
计算方法:
从价定率征收的,应免消费税=出口销售收入 X 消费税税率
从量定额征收的,应免消费税=出口销售数量 X 消费税单位税额
适用范围: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
2、 先征后退
计算方法:
从价定率征收的,应退消费税=出口销售收入 X 消费税税率
从量定额征收的,应退消费税=出口销售数量 X 消费税单位税额
适用范围:
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其他生产企业委托出口的应税消费品(20002年1月1日起免征消费税)。
3、 退税
计算方法:
从价定率征收的,应退消费税=出口销售收入 X 消费税税率
从量定额征收的,应退消费税=出口销售数量 X 消费税单位税额
适用范围:
外贸企业收色后出口的应税消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