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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主要贸易伙伴农产品进出口政策
颁布时间:2005-08-31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2000年,中国进出口总额4743亿美元,其中出口2492亿美元,进口2 251亿美元,分别占世界出进口总 量的3.9%和3.4%,出口居世界第7位,进口居世界第8位,已经成为世界性的贸易大国。我国的进出口贸易 95%以上是和WTO成员国进行的,其中80%是和日本、美国、欧共体之间的贸易,三者是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目前,我国加入WTO在即,了解熟悉这些主要贸易伙伴的农产品进出口政策,千方百计地扩大农产品出口,并以此来迎接挑战,减少加入WTO对我国农业的不利影响,是非常必要的。
一、 美国农产品外贸政策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其农产品出口是美国贸易盈余的主要来源,1990年美国农产品贸易盈余为120亿美元。亚洲是美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出口量几乎占美国农产品出口总量的一半。美国主要进口的食品有粮食、鱼、饮料、酒、畜产品和食油。向美国出口农产品最多的国家有欧共体、加拿大、墨西哥、巴西、澳大利亚、哥伦比亚、泰国、新西兰、厄瓜多尔和中国。
1989年美国农产品的平均进口关税为8.6%,但某些农产品税率相对较高,如香烟的税率高达96%。对许多农产品,如奶制品、花生、棉花及其某些加工品和糖制品仍采用配额限制。食品中以咖啡进口量最大,其它如胡椒、茶叶、可可、香蕉和橄榄等也较多,这类农产品一般征税较低且不受配额限制。相反,巧克力、糖、蛋类、蜜饯和水果等征税较多。糖产品包括蜂蜜的进口在美国受到非关税和政府价格补贴的影响,而某些水果和蔬菜的进口则要受到有秩序销售协定的限制。
1996年美国新农业法开始实施,美国政府对农业 的支持和产品价格补贴分离,开始转为对农民的直接固定收入的支持,1996-2002年的7年间,对农民直接固定收入的支持共356.26亿美元,约占政府对农业总支助50%,此外支持比例较大的还有市场丧失补助、融资不足补助、作物保险计划、灾害保险等。
1.糖:美国糖的消费量保持缓慢增加,1991年进口量为217.7万t。最近几年美国食糖的进口政策发生了很大变化,1990年采用的关税配额制,代替了原来的进口配额制。美国贸易代表根据从各国进口糖的数量,制定出享受总量为217.7万t的低关税进口食糖的优惠政 策,其中多米尼加、菲律宾和巴西共占食糖关税配额的48%。美国食糖关税高低相差26倍。普惠制国家和加勒比海国家在配额之内享受免税协议的优惠。针对欧共体和加拿大食糖的出口,美国采用一系列反倾销、反补税措施。
2.水果蔬菜:近年来美国水果蔬菜的生产有了稳步增长,出口也有所增加,但从总体上看美国水果蔬菜仍是纯进口国,尤其是新鲜和冷冻蔬菜及水果的进口增长很快,而罐装进口的则有所下降。1990年美国在这方面进口总量为40亿美元。
3.蜂蜜:美国蜂蜜产量一般在15?23亿磅之间,消费量在28亿磅左右,进口大于出口。美国政府对蜂蜜生产有价格补贴。但没有进口配额限制。1990年美国蜂蜜进口量为8 760万磅,国内蜂蜜平均收购价为每磅56.4美分,市场销售价每磅为48.4美分,政府补贴每磅8美分。
4.水产品:水产品进口量占美国各类农产品进口量的第二位,1990年美国进口水产品超30亿美元,纯进口5亿多美元,相当于农产品进口总额的20%。向美国出口水产品最多的有加拿大、泰国、墨西哥、厄瓜多尔和中国。美国的水产品平均税率为3.2%,而且没有进口配额限制。
5.酒及饮料:1990年美国饮料和酒的进口总额为42亿美元,占农产品进口总额的16%,以酒进口比例最多,其中饮料进口1.9亿美元,出口0.85亿美元,美国饮料生产量约占世界饮料市场销售量的55%-60%。美国酒和饮料进口税率较高,其中果汁和蔬菜汁简单平均税率为11%,除低度酒,其它饮料和烈酒税率为12%。出口美国饮料要注意符合美国联邦食品、药物的卫生标准。
6.肉制品:美国是世界仅次于中国的最大生产牛肉、猪肉和禽肉的生产国,但牛肉、猪肉还要大量进口。1991年牛肉、猪肉进口量约103万t和42.9万t,只有禽肉有大量出口。美国肉制品的进口平均税率为3.7%,但根据1979年肉制品进口法,牛羊肉进口受到配额或自动限制出口协议的限制,只有半成品的牛羊肉、猪肉、禽肉和活畜的进口可免受上述条例的限制。
7.动植物油:1989年美国进口油料、动物脂肪和食油约为10亿美元,其中菜油占绝大部分。这类产品简单平均税率为4.8%。美国是花生主要生产国,因此,其进口量只占美国消费量的0.5%,而且要受花生进口配额限制。美国花生生产享受政府补贴,收购价696.1美元/t,根据美国农业法,美国对大豆、葵花籽、油菜籽等有销售贷款的支持。
8.烟草:美国是世界上仅次于中国的第二烟草生产大国,1990年烟草产量达649万t,占世界烟草产量的9%。由于国内烟草消费量下降,美国已成为烟草纯出口国。美国进口烟草没有配额限制,但未加工的烟草税率高达46.5%,加工后的税率为177.2%,因此,进口量很少。为了刺激烟草出口,美国对烟草实行价格补贴,还利用其“301”条款对日本、韩国和泰国开展双边磋商。
9.奶制品:美国白脱和奶粉都有出口,只有奶酪还靠进口,进口量占国内奶酪消费量的95%。美国对奶制品生产实行价格补贴,并规定最低的市场销售价,进口采取配额和高关税限制。1990年美国政府用于奶制品价格补贴的费用为5.05亿美元。
10.谷物:美国是世界最大的小麦和饲料生产国和出口国,也是除泰国外的第二稻米出口国。美国的谷物进口量只占其农产品进口额的1%。美国谷物进口关税为3.5%,而且没有配额限制。
二、 欧盟农产品外贸政策
1962年制定的共同农业政策是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的突出部分,是欧共体结构性的基础之一。共同农业政策对农业的补贴额占欧共体预算50%,到80年代末达60%,一年大约补贴260亿美元,比美国还高出10亿美元。目标旨在: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确保农村有较好的生活水平、稳定市场、确保供应、保持合理的消费价格。
欧共体农业是一个受高度保护的部门。实施共同农业政策增强了欧共体农产品自给程度,使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从1960年的8.5%下降到1988年的4.5%,同期农业中的就业比重从21%下降到7.5%。家庭农场平均规模14公顷,许多小农场甚至没有一个专职雇工,半数农场主的年龄在55岁以上。
欧共体80%以上的农业生产受共同市场机构管辖。建立了以进口税(或反补贴税)和出口补贴为基础的内部价格支持,以及大批量生产的干预机制,使农业生产不受国际市场趋势的影响。
1992年欧盟实施共同农业政策改革,主要降低了支持价格水平(谷物下降29%,牛肉下降15%,乳制品下降5%);导入对农业直接支付方式,对因降低价格支持农民收入的损失给予补贴;导入生产结构调整计划,农民为获得直接支付补贴,必须减少15%的种植面积。
1999年欧盟通过对共同农业政策再改革方案(2000年议程),开始更多地运用直接收入支持手段。谷物价格支持下调15%,维持10%的生产调整计划,价格下调损失一半给以直接支付补贴。为农业价格、收入支持的实施欧盟设定了405亿欧元的最高补贴上限。
1.欧共体出口的主要农产品有谷物、乳制品和牛肉,提供出口资金支持的强度各占30%。面粉出口补贴数量超过国际市场价格和欧共体内部价格之间的差额,目前,欧盟在国际面粉贸易中占有60%的份额。20世纪80年代始,欧共体实施农业遏制政策,对牛奶、谷物、食用油等主要农产品采取“稳定化”,当超过规定的最高数量时,价格自动削减,对谷物保证1.6亿t的最低数量,对超额生产的乳制品征收指标价格115%的高税收。为促进农民减少产量,增加交替性收入,制定丁“搁置”计划、提早退休条例、绿化援助及发展计划。
2.欧共体为农业支出建立了参考框架,保证价格支出增加限制在农业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74%以内。为提高农产品质量、转换生产、降低成本、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欧共体对每一农场家畜投资不超过12万欧元,对落后地区的援助最多为农业支出的45%,其它地区则为35%。1989年欧共体农业政策拨款890亿欧元。消费者通过农产品关税措施的价格影响提供490亿欧元的额外税收。
3.欧共体在标签、包装、卫生和检疫均有严格规定。在“荷尔蒙”指令中指出禁止在肉类生产中使用荷尔蒙激素。
三、日本农产品外贸政策
日本农产品外贸政策目标:提高农业生产力、使农民享有同等的生活水平。为此日本对农产品设置的关税比较高,简单平均税率为11.4%,加权平均税率为5.6%。日本的最惠国进口税在农业上覆盖仅为2/3,从发展中国家进口农产品有18%受惠于普惠制税率。日本对许多农产品进口实行配额制,而且国营企业还对一些农产品实行垄断贸易,使日本政府直接控制进口数量。日本食品卫生法、植物保护法、动物疾病控制法、技术标准法规要求较高,形成一定程度的贸易障碍。价格支持是日本农业主要贸易措施,日本政府每年要支出3 800亿日元,维持少数几项农产品在日本市场上的较高价格,如大米为国际市场价的3倍。近几年日本价格支持逐步减少,占政府农业开支比重由1982年的25%降至1992年的12%,但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补贴却在增加,同期由13%增加到45%,日本每年用于农业的财政支出总额自1986年51070亿日元减至1992年的43100亿日元。
乌拉圭回合农业谈判以后,日本农产品平均关税降到10.4%,承诺对部分农产品进口采用关税配额的办法,并建立现行的市场准入机制。承诺2000年底以前实行大米关税化政策,但大米进口关税1999年仍高达351日元/kg,2000年341日元/kg,使进口大米仍大大高于国内批发价。
1.粮食:大米、小麦和大麦的进口受制于国营和进口配额限制。日本农民有83%以经营大米生产为主,大米几乎没有进口。小麦、大麦进口占国内消费量的80%,玉米、高粱进口为100%。日本食品控制法规定日本政府有权调整大米、小麦、大麦的需求、供应和价格,以保证食品供给和稳定国民经济。日本控制粮食进口价格、数量和进口后的销售价格,私商进口粮食必须得到政府的经营许可,或作为政府的代理商。日本大米价格控制目标是大米的自给。在政府高价收购大米的刺激下,日本60年代中叶实现了大米自给,为减少剩余库存,日本政府降低了大米收购价格,同时提供补贴鼓励农民转产。日本强调其大米贸易应视为WTO纪律之例外,1998年开始实行“新的大米政策?水稻生产经营稳定对策”,规定国内大米储备150-200万t;以大米3年市场平均价为基准价,如当年价低于基准价,差额的80%政府补贴;生产稳定资金来源:生产者每年提取基准价格的2%,政府每年提供基准价格的6%。日本杂粮大部分依靠进口,用于畜禽饲养。
2.动物产品:日本加权平均进口税,活动物为0.3%;鲜冻肉为15.2%;加工肉为19.5%。日本牛肉关税1993年为50%,猪肉1971年放开数量限制,但关税仍按价格稳定政策进行调整。带骨禽肉进口关税为10%,无骨禽肉为12%。日本卫生法等对肉类进口设置严格的标准。
3.油料:食用油在日本人食物中占有重要地位。日本油料主要依靠进口,平均税率为1.6%,加权平均税率为0.1%?10%,但对植物油平均税率为5.6%。日本对花生实行配额制,最近扩大了花生进口量。日本正在刺激本国油料生产,大豆生产争取由国内消量的6%提高到8%。
4.饮料:日本对果汁、葡萄酒及其它饮料,不但进口。关税高达23.7%,而且实施数量配额。1988年后相继取消除桔汁、苹果汁和菠萝汁以外的配额,但含糖和不含糖果汁进口关税分别从35%提高到40%和从30%提高到35%,番茄汁从25%提到30%(含糖),和从20%提到25%(不含糖),1992年也取消桔汁的配额限制。在酒类方面,1989年减轻葡萄酒、威士忌酒关税,使近年酒精饮料进口大增。
5.奶制品:日本奶制品消费量远低于其它发达国家。1966年日本对奶制品进口实行国营垄断和进口配额制,1990年日本取消奶酪和冰淇淋的进口配额。日本对进口奶制品的卫生包装要求很高。
6.渔产品:日本是世界上最大的渔产品消费国,也是最大的渔产品进口国。日本对渔产品进口实行低关税,但按加工程度实施关税升级:鲜鱼5.6%、保鲜鱼9.7%、加工鱼(咸鱼、熏鱼、干鱼)13.9%。日本1986年取消鱼产品进口配额,但在渔业生产设施、发展远近渔场等方面,政府均提供支助,1990年支助总额达3350亿日元。(李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