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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有何新标准?
颁布时间:2005-08-15 来源:纳税服务网
我们是一家制药企业,为了扩大宣传,作了许多广告,请问发生的广告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吗?若可以,是否有额度的限制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制药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5]21号)的规定,自2005年度起,制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25%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费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