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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标准的捐赠

颁布时间:2005-07-14  来源:纳税服务网

  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超出税法规定的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的范围,以及超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金融保险企业1.5%)以内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