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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应计未计扣除项目

颁布时间:2005-07-14  来源:纳税服务网

    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

    (财税字[1996]79号、京国税[1997]010号)

   上述 (财税字[1996]79号)规定的“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是指年度终了,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后,发现的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税前扣除项目。

   (国税发[1997]191号、京国税[1998]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