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工具 > 税收法规 > 正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公关于授权国务院改革工商税制和发布试行有关税收条例(草案)的决定

颁布时间:1970-01-01  发文字号:文号不详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国务院的建议,决定授权国务院 在实施国营企业利改税和改革工商税制的过程中,拟定有关税收条例,以草案形式发布试 行,再根据试行的经验加以修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国务院发布试 行的以上税收条例草案,不适用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