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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据实扣除项目??各项基金、资金和收费扣除
颁布时间:2005-07-14 来源:纳税服务网
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收费),属于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收取,并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允许企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做税前扣除。
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项收费,属于国务院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允许企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做税前扣除。(财税字[1997]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