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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首饰税负有多高?

颁布时间:2005-06-27  来源:纳税服务网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作为奢侈品列入了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从消费税的立法精神来说,主要是通过消费税的征收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同时强化消费税作为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手段的特征。一是体现消费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如:为了抑制对人体健康不利或者是过度消费会对人体有害的消费品的生产,将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列入征税范围;为了调节消费,将摩托车、小汽车、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列入征税范围。二是正确引导消费,抑制超前消费。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体财力还比较有限,个人的生活水平还不够宽裕,需要在政策上正确引导人们的消费方向。在消费税立法过程中,对人们日常消费的基本生活用品和企业正常的生产消费物品不征收消费税,只对目前属于奢侈品或超前消费的物品以及其他非基本生产用品征收消费税,特别是对其中的某些消费品如小汽车、首饰等适用较高的税率,加重调节,抑制高水平或超前的消费。

 

但是近年来,由于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珠宝首饰已走进平常百姓家中。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对消费税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199511日起,金银首饰由生产销售环节征税改为零售环节征税;200211日起,钻石及钻石饰品由生产、进口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税。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已由10%的税率减按5%的税率征收。

 

另外,从明年上半年开始,港澳永久居民便可自主入粤注册经营金银珠宝业。目前业内正积极向国家主管部门寻求免征消费税。

 

广州金银珠宝商会会长肖汉荣认为,在政策放开之后,税收成为影响金银珠宝业发展的一大因素。目前,业内正积极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建议,减免该行业的消费税。

 

国家从1993年开始对黄金饰品征收10%的消费税。1994年将其从10%降到5%。并将纳税环节转移到零售环节。

 

  业内认为,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市场的不断开放,金银珠宝已从原来的高档商品慢慢变成普通消费品,过高的消费税制约了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