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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金融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4-11-05 发文字号:国税发[1994]240号
税务机关分设以来,各地反映,对集体金融企业征收所得税和财务管理问题
需要进一步明确。现通知如下:
集体金融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已明确由国家税务总局征收和管理。为有利
于统一政策,强化税基管理,其财务管理工作也应由各级国家税务局负责。
望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关键词:金融企业
颁布日期94-11-5
行业:金融业
税种:企业所得税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1994年11月5日 国税发[1994]第2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