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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十三种名酒计税基础价格的通知
颁布时间:1989-09-23 发文字号:国税流字【1989】第3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省辖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物价局《关于适当降低十三种名酒等几种商品价格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降低“茅台”酒等十三种名酒的计税基础价格,现将酒价调低后有关征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茅台”等十三种名洒生产企业一九八九年九月五日以后销售的十三种国家名洒,其“计税基础价”按照本通知所附《十三种名酒计税基础价(零售价)调整表》中所列“调整后的计税基础零售价格”执行;对九月五日以前销售的十三种国家名酒,其“计税基础价”仍应按原“计税基础价”执行。
二、十三种国家名酒计税基础价调整以后,有关产品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专项收入的计算征收办法,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附:十三种名酒计税基础价(零售价)调表
报:财政部
抄:轻工业部、商业部、国家物价局
十三种酒计税基础价(零售价)调整表
产地 品名 规格 现行计税基础零售价 调整后的计税基础零售价
贵州 茅台洒52度1/2公升 瓷瓶 防盗盖 彩盒 100.00 75.00
四川 五粮液 52度 500克 白麦穗瓶盒 45.00 40.00
四川 郎洒 54度 500克乳白瓶 防盗盖盒 45.00 35.00
四川 泸州特曲 60度 500克 白方瓶盒 45.00 35.00
安徽 古井贡洒 58度 -60 500克异玻瓶防盗盖 35.00 30.00
江苏 洋河大曲 55度 500克兰玻瓶 30.00 25.00
江苏 双沟大曲 53度 500克青瓷瓶 30.00 25.00
四川全兴大曲 60度 500克白方瓶盒 30.00 25.00
四川 剑南春 60度 500克莲花瓶盒 30.00 25.00
贵州 董洒60度 500克异型瓶防盗盖 18.00 16.00
山西 汾洒60度 -65 1/2公升玻瓶 15.00 14.00
陕西 西凤 65度 500克玻瓶防盗盖13.00 12.00
湖北 特制黄鹤楼 62度 500 克异瓶防盗盖盒装13.00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