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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金精矿砂暂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7-05-05  发文字号:财税[1997]68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 产品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6]020号。)根据通知的有 关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对经国家批准进口的金精矿砂暂免征收进口环节增 值税。从上述免征期到文到之日前已征的税款准予退还。   请通知有关海关执行。 关键词:进口金精矿砂暂免增值税 颁布日期97-5-5 行业:综合行业 税种:进出口税 颁布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1997年5月5日 财税字[1997]第0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