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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8-04-27  发文字号:财税[1998]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有利于动员全社会力量资助和发展我国的体育事业,经研究决定,对个 人购买体育彩票中奖收入的所得税政策作如下调整: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 万元的,皙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 得税。 本规定自1998年4月1日起执行。 财税字[1998]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