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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九五”后三年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8-06-23  发文字号:并财预字[1998]第47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 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九五”后三年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财预字 [1998]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转发《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九五”后三年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晋财税字[1998]21号 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42号《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九五”后三年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三日 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九五”后三年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8]42号 山西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山西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九五”期间继续对三线调整单位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的精神,现对三线脱险搬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通知如下: 在2000年底以前,对列入本通知的附《三线调整企业(项目)名单》和《军队三线企业战略转移单位名单》的企业,继续实行增值税、营 业税先征后返办法,具体政策和操作办法按财税字[1996]95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三线调整企业(项目)名单》 2、《军队三线企业战略转移单位名单》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一 三线调整企业(项目)名单 山西省 序号 项目(企业)名称 地点 备注 1 船舶 三七四厂 晋城市 附件二 军队三线企业战略转发单位 山西省 企业名称 地址 1、中国人民解放军3534工厂 闻喜县 2、中国人民解放军3543工厂 绛 县 3、中国人民解放军3531工厂 闻喜县 4、中国人民解放军6617工厂 清徐县 5、中国人民解放军6013工厂 晋城市 6、中国人民解放军5716工厂及分厂 晋城市 7、中国人民解放军4328工厂 长治市 8、中国人民解放军3606工厂 侯马市 9、中国人民解放军6904工厂 太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