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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九五”后三年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8-06-23 发文字号:并财预字[1998]第47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 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九五”后三年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财预字
[1998]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转发《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九五”后三年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晋财税字[1998]21号
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42号《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九五”后三年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三日
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九五”后三年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8]42号
山西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山西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九五”期间继续对三线调整单位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的精神,现对三线脱险搬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通知如下:
在2000年底以前,对列入本通知的附《三线调整企业(项目)名单》和《军队三线企业战略转移单位名单》的企业,继续实行增值税、营
业税先征后返办法,具体政策和操作办法按财税字[1996]95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三线调整企业(项目)名单》
2、《军队三线企业战略转移单位名单》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一
三线调整企业(项目)名单
山西省
序号 项目(企业)名称 地点 备注
1 船舶 三七四厂 晋城市
附件二
军队三线企业战略转发单位
山西省
企业名称 地址
1、中国人民解放军3534工厂 闻喜县
2、中国人民解放军3543工厂 绛 县
3、中国人民解放军3531工厂 闻喜县
4、中国人民解放军6617工厂 清徐县
5、中国人民解放军6013工厂 晋城市
6、中国人民解放军5716工厂及分厂 晋城市
7、中国人民解放军4328工厂 长治市
8、中国人民解放军3606工厂 侯马市
9、中国人民解放军6904工厂 太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