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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铁路系统征收资源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5-12-27 发文字号:并地税流字[1995]第48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财政局、市直属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晋财预字第235号《转发〈关于铁路系统征收资源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彻执行。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铁路系统征收资源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晋财预字(1995)第235号
各地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75号《关于铁路系统征收资源税问题的通
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系统征收资源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5]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最近,一些地方反映,某些铁路局提出目前铁道部仍按国务院国发[1986]40号文件精神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该文件在明确与经济承包
责任制有关的税收问题方面规定:今后新增税种准予免缴或从应缴营业税中扣除。鉴于实行新税制后,国家税务总局曾以《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铁路系统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47号)明确对铁路工副业不再给予免征流转税照顾,这些地方要求进一步明确实
行新税制后对铁路工副业也不再给予免征资源税照顾。为此,特通知如下:
资源税系于“六五”期间开征,不属于“七五”期间新增税种。而且,国务院对铁道部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后,财政部在(86)财税字第
107号和(88)财税字038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对铁路工副业免征的税种系指流转税即原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不包括资源税在内。同
时,根据中央所决定的1994年税制改革方案的精神,实行新税制后,一切部门、单位和内、外资企业均需执行新税法,原有各项税收规定
一律废止。因此,对于铁路工副业,应当自1994年1月1日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征收资源税。
即:条例和实施细则已经列举的品目,按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未列举的品目,按省级人民政府在条例、实施细则
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规定执行。
一九九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