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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太原科技开发咨询中心要求免征营业税的批复

颁布时间:1997-04-11  发文字号:并地税流字[1997]第13号

三分局: 你局并地税三局字(1997)第003号《关于对太原市科技开发咨询中心免征营业税的请示》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10号《关于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规定,同意对该单位取得技术转让 收入和其他技术收入免征营业税。 此复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