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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对煤炭等行业税收征管专项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3-05-16  发文字号:并地税征发[2003]第6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 为了贯彻落实好全省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将贯彻《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抓好对税收薄弱环节的征收 管理,抓准收入增长点,确保全年组织收入工作的圆满完成,省局决定对煤炭、房地产、房屋租赁等行业的相关税收问题开展税收征管专项 调查研究工作,现将我市开展专题调研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研内容 ——1、本地区煤炭(房地产、房屋租赁)行业的经济情况————煤炭(房地产、房屋租赁)行业基本情况————2000年至2002年煤炭(房地 产、房屋租赁)行业分年度、分规模、分经济性质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实现效益(销售收入、利润、税金等)情况 ——2、本地区煤炭(房地产、房屋租赁)行业税收情况—— ——煤炭(房地产、房屋租赁)行业2000年至2002年来税收总量,以及分规模、分经济性质企业税收实现情况 ————煤炭(房地产、房屋租赁)行业2000年至2002年来的国、地税税源变化情况 ————煤炭(房地产、房屋租赁)行业总体税收负担水平以及分规模、分经济性质企业的税收负担率————煤炭(房地产、房屋租赁)行 业,以及分规模、分经济性质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现状、问题以及对策 ——二、调研时间 ——本次调研活动截止到2003年6月底结束,各单位要在7月5日前向市局征管处报送调研成果以及调研活动工作报告。 ——三、调查方法—— 本次调研活动要采取普遍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单位在调研活动中要有重点的选择煤炭(房地产、房屋租赁)行业中不同规 模、不同经济性质的20户企业,自行设计表格,开展深入调查和分析,典型调查户必须是2000年至2002年连续生产经营的企业。 ——四、几点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由分管征管工作的局领导亲自负责,由征管科(股)牵头,抽调业务精、素质高的人员,按照省、市局的安排,积 极开展调研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调研任务。 2、 2、各单位要本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全面掌握情况,深入开展分析研究,调研结束后每个单位必须上报3篇(煤炭、房地产和房屋租 赁三个行业)高质量、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报告要资料翔实、问题准确、分析透彻、建议可行。—— 3、此次调研活动结束后,市局征管处将适时组织进行评比表彰。 —— 二00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