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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太原市煤气化公司资源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
颁布时间:2000-03-20 发文字号:并地税流字[2000]第5号
稽查分局:——
你局《关于太原煤气化公司资源税适用税率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及省局晋地税流字(1997)第31号《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非统配矿煤炭资源税定额的通知》精神,太原市煤气化公司所属炉峪口煤矿、嘉乐泉煤矿不属于国家统配矿,矿应按16元/吨的定额征收煤炭资源税。
二OOO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