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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歌舞厅、饭店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4-12-06  发文字号:并地税所字[1994]第25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鉴于歌舞厅的歌手、乐手、餐厅的厨师的税收管理是一项薄弱环节,直接影响着国家财政收入。这些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帐证不齐 全,不能提供准确的收支凭证,为了更好地贯彻《个人所得税法》结合太原市的实际,在原定额的基础上,依据——法我局重新核实了对歌 手、乐手、厨师的个人收入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额(详见附表),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并要求迅速组织专人负责将本单位所管辖的歌舞 厅、饭店,分档归类,尽快组织征收入库。将征收情况于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五日前上报市局。 此通知从一九九四年十月起执行。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六日 {歌舞厅歌手、乐手应交个人所得税款计算表}{饭店聘用厨师个人所得税计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