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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太原市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5-03-16 发文字号:并地税所字[1995]第18号
各县(市)、区地税局、市直属分局、高新处:
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坚持以法治税,把新税法贯彻落实到位,保证财政收入,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不均的矛盾,使我市95
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中基础更加扎实,效果更加显著。依据省地方税务局考核评比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考核评比办法
如下:
一、 考核评比的目的:
1、 各级领导和全体干部提高对个人所得税地位和重要作用的认识及责任感。
2、 要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确保个人所得税税收任务的顺利完成。
3、 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提高企业财会人员税收知识。
4、 了解税源情况,掌握收入进度。
5、 加强个人所得税税法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大大提高全体公民的纳税意识。
二、 考核评比的内容及要求:
按照考核评比的内容要求,各分局务必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各征收单位要对个人所得税的日常工作确定一名局领导亲自抓,要经常督促检查省、市局安排、布置各项工作
的完成情况,对专题调查、专项检查报告、年终工作总结和季度报表及分析等,要审核签字,严格把关,要积极参与税法宣传、辅导和税
收专项检查工作。所得税科(股)必须设专人负责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工作。
2、 各直属分局和县(市)区局个人所得税收入任务计划指标要列入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税务所、专管员并将收
入任务作为签订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单独考核,与专管员的奖金收入挂钩,要奖罚分明,形成大税小税并重,齐抓共管的新局面减少税
款流失。
3、 认真填制收入季度报表。
(1) 各征收单位要按省局统一设计的报表格式填报,数字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关的数据必须符合逻辑关系式要求。每一指标要逐
一填写,不得漏项。
(2) 填报的收入数字,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严格按表上所要求的元、千元、万元为单位,准确填写。
(3) 报表的数字要清晰、整洁。
(4) 各局要按照市局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报送,否则扣分。
4、 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征收台帐(或征收底册)。对分管个体、工商业户代扣代缴单位的专管员要按月报顺序登记征收台帐(或征
收底册)。对零散纳税人的纳税情况也要进行登记,并形成制度。
5、 搞好纳税检查。
(1) 各征收单位每年9月底以前组织专管员对其管户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请情况(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代扣代缴单位)要进行认真
细致的检查,特别是对以下高收入行业进行重点检查(这也是我市抓的重点工作之一)金融部门、信托投资公司,各种证券交易所、新闻
部门(广播、电视台、报社)、出版社、大专院校、科研设计单位、医院(大、专业医院)、物资供销公司、煤炭运销各类公司、股份制
公司、保险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外贸系统的企业、铁路、民航、电力、邮电企业、宾馆饭店、对高收入的个人以及演艺人员、采购推
销人员、建筑行业的包工头、承包租赁人员、出租车司机、个体工商户等等。要做为检查的重点,加强检查的力度,全年的检查面不得低
于所管户的55%,并要求逐户填写检查报告。
(2) 每年开展一次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并写出检查报告或总结(时间由省局统一确定)。报告总结要求有数据、有情况、有措施、有效
果、有典型案例、有分析、有建议。
6、 要与有关单位签定代扣代缴协议,明确征纳双方的义务,对不按协议代扣者,将严格按《征管法》规定进行处罚。如果检查出哪个行
业、部门企业有偷欠税款现象,将对征收单位扣分。
7、 管好档案资料。对专管员各自分管的个体工商户和代扣代缴单位要求做到管户底数清、个体户定额通知、纳税申报表、代扣代缴单位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缴协议书”、发放的代扣代缴证书底册、减征个人所得税审批以及缴款书等资料齐全。专管员要随
时掌握自己所管户中哪些行业、部门效益好、收入高的情况及时加强宣传,做到心中有数,选准突破口、狠抓税款工作的落实、足额入
库。
8、 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要求个体工商户和支付单位代扣代缴税款申报率达到100%,强化源泉控管为重点,逐步完善对支付单位代扣代
缴的管理。自行申报(不含个体工商户)人次每年递增15%以上。
9、 对以现金支付为主及实行承包的特殊行业,依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定额征收的办法。如:歌舞厅歌手、乐手,餐厅的厨师、承
包人等有关人员。
10、 半年报表收入分析。要求反映征收形式,管户变动,税收增减因素,典型案例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建议,纳税申报及代扣代缴税款
执行情况,按时报送。
11、 搞好年终工作总结。各直属分局和县(市)区局要对一年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要求有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审查出来的主要
问题,分析税源变化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意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按时送报。
12、 继续搞好个人所得税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包括税务干部和企业财会人员。
13、 积极取得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发挥协税护税网络作用,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网络,鼓励群众举报偷逃税行为,并
为举报者严格保守秘密,并给一定的奖励。
14、 保证完成省、市局布置的其它工作。
三、 考核评比办法:
考核评比采取内容分项、项目分解,以100分为基础,逐一记分(或扣分)的办法。另外,对年度内各分局在调查研究、强化征收管理、超
额完成收入任务和抓大案方面的先进单位,采取加分奖励措施。(见附表考核评比记分办法)
市局在年底组织人员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对每个直属分局和县(市)区局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查两个税务所,排队打
分,全市通报,先进单位予以表彰鼓励。各征收分局可依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对所属基层单位进行考核。
四、 本办法自1995年度起执行。
一九九五年三月十六日
附表:{考核评比记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