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工具 > 税收法规 > 正文
关于印发《太原市地方税务局2001年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1-03-14 发文字号:并地税征字[2001]第4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太原市地方税务局2001年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意见》下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
行。
二00一年三月十四日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2001年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全省地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五”规划目标任务,2001年我市地税征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围绕改革与管理的工作思路,已组织收入为中心,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强化征管基础,深化征管改革,逐步建立起‘集中征收,属地管理,统一登记,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按照这一指导思想,今年我市将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加强征管基础工作
(一)管户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继续完善联合办证制度,全面开展清查漏征漏管户工作,严格执行管户管理权限划分的规定,进一步健全管户三级底册,实现管户计算机动态管理。具体措施为:
1、继续完善联合办证制度。各县、区要在与工商部门建立联合办证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与工商部门管户信息的传递、核对制度。
2、全面开展清漏工作。各县、区税务局征管科(股)、税务所要继续组成清漏小组,开展日常清漏工作。辖区范围内的漏管率不得高于7%。
3、全面落实《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抓好停歇业审批、非正常户认定和注销税务登记管理。
4、今年5月,市局将组织对各单位的联合办证、清漏、计算机管户等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二)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
继续完善市、县(区)、税务所、专管员重点税源分级监控体系,做好重点税源变动的管理、调查和分析工作,保证重点税源收入及时均衡入库。
(三)强化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管理
1、城市和县城的所有纳税人实行自行申报,实现集中征收,所有申报征收情况必须纳入计算机管理。
2、继续完善对申报有税户、零申报户和逾期未申报、未缴税户的分类监控制度,强化日常申报征收的管理。
3、严格按照《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和加收滞纳金。
(四)继续抓好欠税的管理。
1、严格执行市局制定《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严防新的欠税的产生。
2、认真清理欠税。建立市、县(区)、税务所三级欠税底册,所有欠税实行计算机管理;同时,建立欠税责任制,明确清欠计划,落实清欠责任,加大清欠力度,清欠税款不低于全年工商税收任务的5%。
(五)管户档案资料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明确我市征管档案资料内容的通知》[并地税征字(2000)第6号]的要求,认真充实和完善征管档案资料,强化档案资料管理。
二、完善个体税收和专业市场的征收管理。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个体税收的征收管理,特别是对专业市场的税收管理,加快计算机在个体管户、定额、申报、征收管理工作中的运用,严格定额核定和审批程序,具体措施位;
1、继续完善和推广“三个一”的税收征管模式。
各单位要继续巩固和完善我市专业市场税收征管的“一户一证”、“一户一档”、“一户一票”的征管模式,同时要把“三个一”的征管模式推广运用到其他个体户征收管理中,全面提高我市个体税收的征管水平。
2、加强定额管理
(1)2001年4月,要按照全市个体户最低定额标准开展今年的定额核定(调整)工作,对定额偏低的要进行调整,力争做到全市个体户的税负水平。
(2)严格执行“行业申报、典型调查、定额核定、集体评议和下达定额”的定额核定(调整)审批程序。各税务所必须将定额核定结果张贴上墙,接受群众监督。
(3)对定额核定情况开展不定期的检查,包括核查定额的真实性,文书送达、定额执行等情况。
3、抓好协税护税网络建设。
(1)加强与当地财政、工商、公安部门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市、县(区)、乡(镇)、村(居委会)四级协(护)税网络,组织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及时商讨、研究解决协税护税工作中出观各类问题;
(2)规范协税护税人员的管理制度。规范协税护税人员的管理制度。包括严格聘用制度、工作职责以及工作界限的划分,搞好岗前培训等内容;
(3)贯彻落实《委托代征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委托代征税款的管理。
4、2001年6月,布局组织对各单位个体税收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继续强化发票管理
今年市局将继续加强全市的发票管理,规范各级发票的领、销、存台帐,做好发票换版工作,将各类门票纳入发票管理。具体措施为:
1、各发票销售点必须按照市局的规定,严格执行发票的“三级”审批制度,要按照省局《征管规程》的要求,规范各发票销售点的发票领、销、存等环节的管理。
2、做好各类门票的管理工作。2001年7——8月,对我市范围各门票使用单位开展清理检查,对不按规定印
制、使用门票的单位要按《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严格处罚。
3、认真开展对我市发票印制厂家印制资格的初步审核、上报工作。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为进一步深化挺管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各县、区地税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省局征管网络版软件的运用步伐,充分利用征管软件的各项功能:加强对管户管理、定额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税款征收管理等工作的监控,加快我市征管信息化进程,为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1、加快办税服务厅的建设。2000年12月底前,各县、区地税局及所属税务所,应按照《全国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要求》(国税发[1998]78号)的精神,设立办税服务厅,充分运用省局征管软件(网络版)的管户、定额、申报、征收等各项功能,实观集中征收。有条件的单位,还要建立局域网,加强计算机对税收征管工作的监控力度。个别贫困地方可使用单机版征管软件。
2、管户管理工作。管户要实行计算机管理和监控,今年城市必须实观100%,农村力争实观60%的目标。
3、个体户和专业市场税收管理。各征收单位必须在月底以前将个体管户、定额、申报和征收等情况纳
机管理,专业市场内的经营户必须实现100%,其户实观80%的目标。
4、市直各分局要严格按照《关于明确我市征管档案内容的通知》[并地税征字(2000)第6号]的要求,认真充实和完善2000年和2001年的征管档案资料,为管户移交转变职能的做好准备。
5、按照市局征管改革的要求,认真组织税收征管调研,制定符合实际的征管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的配套制度和办法。
五、加强对交通客、货运市场等薄弱环节的税牧管理。
在抓好日常税源管理的基础上,各征收单位还要注意加强对个体行医、医药市场、美容美发等薄弱环节的税收征管,开展摸底和调研,并制定相应的税收征管办法,要将加强薄弱环节税收征管作为今年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年,市局将加强对交通客、货运市场的税收征管,制定完善的管户登记、申报、征收、稽查的制度和办法,争取交通运管部门的配合,全面加强交通客、货市场的税收乏管。
1、2001年4一5月,由市局牵头组织各单位开展交通客、货运税收征管调研,研究制定我市交通客(货)运税收管理办法。
2、2001年6月1日起全面加强我市交通客(货)税收征管。
六、推广授用税控收款机、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和卷筒专用发票。
为加快推进我市税收征管电子化进程,强化“以票管税”,堵塞税收漏洞,增加收入,今年将在全市范围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和卷筒专用发票。
1、2001年4月,利用税法宣传的有利时机,开展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和卷筒发票的
宣传工作。
2、20O1年6月,在卷筒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税控收款机、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和
卷筒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办法。
3、2001年7月起,在全市服务业、娱乐业、专业市场、出租汽车行业逐步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税控计价器和税控卷筒发票。推广范围主要包括:
(1)年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纳税人,主要为餐饮业、旅店业和洗浴业的纳税人,特别是餐、宿、浴、娱等一体的综合性纳税人;
(2)年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的娱乐业纳税人;
(3)所有从事无线寻呼业的纳税人;
(4)所有运营的出租汽车。
4、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使用税控收款机、税控计价器和卷专用发票的监督检查,对擅自拆装、改动收款机,以及不按规定使用卷筒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开展创建税收征管“示范街”和“示范市场”活动。
为了规范税收征管,树立规范税收征管的典范,今年市局将开展创建“税收征管示范街”和“税收征管示范市场”活动。从抓管户登记、申报、入库、档案资料等内容入手,全面规范征纳双方的征收管理。
l、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纳税人必须做到亮证经营,财务核算及时完整,按时申报纳税等;二是税务所及专管员要做到档案资料完整,定额核定规范,示范范围内纳税人日常征收管理全部运用计算机,执法行为规范合法等。
2、除市局确定的列入考核范围的街道和专业市场之外,各县、区地税局还要相应确定列入本级创建活动的街道和专业市场,要做到每个税务所至少有一条街道或专业市场。
3、2001年4月,制定我市“税收征管示范街”和“税收征管示范专业市场”创建考核办法,确定考核对象,并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4、2001年11月——12月,市局组织对各单位创建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对考核合格的街道和专业市场,由市局颁发税收征管“范街”或“示范市场”牌匾。
八、积极推进依法治税。
2001年为全省地税系统的“规范税收执法年”。全市地税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征管法》,不断提高全体干部依法治税的意识,健全制度,提高素质,夯实规范税收执法基础工作,优化税收执法环境;在全市逐步建立、推行执法责任制、考核制、评议制,明确执法责任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制;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强化内部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九、加强对征管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
2001年市局将组织对各单位的征管工作、征管质量和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要通过检查,督促落实省局和市局各项征管工作,发现、解决的征管工作中存在问题,促进我市税收执法工作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