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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涉外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的规定”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5-06-29  发文字号:晋国税外发[1995]第47号

各地、市国税局,平朔涉外税务分局;: 为了适应新税制和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加强和规范我省外商投资企业档案资料管理工作,通过调查,省局重新研究制定了《建立健全 涉外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执行。 建立健全税收征管档案资料,始终是征收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既是税务机关掌握企业经营和纳税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又是税务机关执行 政策、进行纳税检查的重要依据,各级税务机关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按规定认真建档。 本规定下达后,原(90)晋税外字第60号文同时废止。对现有纳税人征管资料的建档工作,应于1995年底前完成,省局将适时对基层的此 项工作进行抽查,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局涉外税处反映,以利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建立健全涉外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对在我省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等建立税收征管档案资料 工作,制定本规定。 一、 外商投资企业档案资料 企业档案资料的建档原则是一户一档,分为基础性档案和纳税年度档案。 (一)基础性档案资料包括: 1、 由双方代表签署的合同、章程、协议及有关单位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2、 对外经贸机关颁发的批准证书(复印件); 3、 董事会组成名单及各方委派书; 4、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 由各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入股、转让、租凭合同(复印件)和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 7、 企业修改补充的合同、协议;延长经营期限、增加注册资金、扩大经营范围的申请和批准文件及其他变更的有关资料; 8、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银行账号证明(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9、 税务登记申请书,全省统一印发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表; 10、全省统一印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二)纳税年度档案资料(每年一档)包括: 1、 企业基本情况表(省局下发统一表式); 2、 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年度查帐报告; 3、 企业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交的各种纳税申报表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情况年度申报表。(其中:城市房地产 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土地增值税、用内税申报表代); 4、 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申请书、批准文件;外国居民(公司或团体)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申请表及有关资料; 5、 发票购、用、存季报表和发票购买申请表; 6、 企业自印发票的有关资料(票样、批准文件和发票印制证明单); 7、 增加流转税负退税的有关资料; (1)期初库存审核表、复核表; (2)期初库存动用审批表; (3)企业因改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负增加的退税申请及申请表(省局下发统一表式); (4)上级税务机关的批文和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上属批文对企业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资料。 8、企业出口货物应提供的资料; (1)出口退税申请表; (2)出口货物合同; (3)出口货物销货发票和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复印件); (4)出口货物销售明细帐(包括成本和收入)复印件; (5)盖有海关验讫章并印有出口退税专用字样的报关单; (6)经省外汇管理局核销的出口收汇单证。 9、涉外税收纳税检查情况的原始记录,企业对税务机关所查情况的意见书、税务机关最终处理意见的书面材料及其他有关资料; 10、收到增值税进货发票记录表; 11、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生产经营及税收情况月报表; 12、延期申报申请表、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13、其他资料; 二、 外国企业和分支机构参照外商投资企业的档案资料建档。 1、 个人所得税纳税登记表; 2、 出入境证件的复印件(包括个人护照等);。 3、 外国人派出公司的工资证明单; 4、 享受税收优惠的书面申请及批准文件,外国居民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申请表及有关资料; 5、 个人所得税月份、年度申报表; 6、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7、 延期申报申请表,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8、 对纳税人的接待谈话记录; 9、 纳税检查情况、检查记录表(涉外检查规程格式九)及处理意见; 10、其它有关资料。 上述外商投资企业档案资料(一)中的第9、10(二)中的3、4表,来华外籍人员档案资料中的1、4、5、6表均由省国税局涉外税处统一印 发,各地依需领取;(二)中的1、7的(3)表省局将统一下发表式,各地自行印制;其余各表均与全省内税用表统一。 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企 业 基 本 情 况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