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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省外商投资道桥收费站票据使用问题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9-11-26 发文字号:晋财税字[1999]第41号
各地(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外商投资道桥收费站(以下简称外资收费站)税收管理,规范其收费行为,依据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公司路车辆
通行费使用票据问题的复函》及公布的14 个经营公路收费站点(见附件),决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对14个外资收费站点统一使用地税监
制发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在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之前,为维护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的合
法权益,保持工作的连续性,14个站点应连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同时,要将购领使用的财政部门票据、库存票据列出清单,
2000年1月底前全部上交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统一办理核销手续。
二、 各地市地税局做好辖区内外资收费站税源摸底工作,将其名称、经济类型、经营期限、年纳税额等情况上报省地税局。
三、 各地市请将目前外资收费站所使用票据票样及年用量上报省地税局。
四、 各地市请做好新版发票使用的宣传及衔接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新版发票管理制度。
以上需报送材料请于12月5日前上报省地税局涉外税处。
附件:14个使用税务部门票据的收费站点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4个使用税务部门票据的收费站点
(1)山西路通太榆公路有限公司许西收费站
(2)北郊富通公司柴化路收费站
(3)山西路通公路太古有限公司西铭、古交收费站
(4)山西路通榆次公路有限公司杨村收费站
(5)山西路通东观公路有限公司北阳收费站
(6)山西路通小店汾河公路桥有限公司收费站
(7)太原市新园公路公司新圆收费站
(8)山西云华公路公司吴官屯、高山、云西收费站
(9)山西同华公路公司马站收费站
(10)敦仪线公路郭村、安居收费站
(11)洪乔线公路左家沟、三交河收费站
(12)襄台线公路光华、古城收费站
(13)临大线公路刘村、涧北村收费站
(14)平阳大桥收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