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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3-07-14 发文字号:并地税征发[2003]第12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为了规范税收征管行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和高水平的服务,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我市营造一个“法制、公平、文明、效率”的税收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市税收工作实际,现将我市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变观念,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
—— 开展纳税服务工作,为纳税人提供一个公开、公正、公平、高效的税收环境,维护其合法权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新的《征管法》,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新格局的基础环节,是规范税收征管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地税机关要正确认识并切实处理好服务于执法、服务与管理的关系,进一步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坚持管理、执法和服务并重,寓服务于管理,寓服务于执法,切实规范执法、优化服务,推进全市的依法治税工作。
—— 二、规范各项纳税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 一是要加强宣传服务,各级机关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宣传税收政策,普及税收知识,使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法规定和办税程序,引导、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水平的提高。二是要创新申报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的、便捷、高效的申报缴纳方式,各级机关要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充分利用现代化的通讯技术,本着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积极探索推广银行卡、电话申报、网上申报、电子申报等多种形式的申报缴纳手段各种,对定期定额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简易申报和减并征期的申报方式。三是要简化办税程序,减少办税环节,为纳税人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并实行限时办理制度,切实提高服务效率,降低征税成本。四是坚持依法治税,在严格规范税收执法,杜绝虚收、探收、提前征收或有税不收等行为的同时,要认真落实国家各项减免税收优惠政策,切实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五是要强化对税务代理机构的监管,规范税务代理工作,严禁税务师事务所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开展税务代理,严禁所属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参与税务代理,更不得利用税务代理谋取利益。
—— 三、进一步规范“一站式”纳税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承诺机制
—— 各级机关要立足服务于经济、服务于纳税人、服务于公众,优化政策宣传服务、咨询辅导服务、公开办税服务、办税设施服务、表票供应服务等一体化的纳税服务体系。一是要狠抓“首问责任制”,开展综合咨询服务,市局向社会公布相关职能处室的咨询电话,为全市纳税人提供综合咨询服务,以便于保证咨询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二是要加强办税服务厅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税服务厅窗口的流程、职责、服务内容和标准,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细化各项管理规定,使全市的办税服务厅真正做到“统一窗口职责、统一服务内容、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太原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网站,开辟网上办税指南服务、网上涉税文书下载服务,开展网上税收咨询、网上受理投诉等服务。
—— 四、进一步引深政务公开,实行公开办税
—— 各级地税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文明办税“九公开”的内容,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公开办税窗口职责和时限;公开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宜的时限、步骤和方法;公开服务标准,让纳税人清楚服务项目、标准和范围;公开违章处罚依据及标准;公开纳税定额和纳税情况;公开收费标准,凡是收费的项目一律公开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将税务人员守则、税务人员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政规定公开;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的部门和监督电话,在公开场所设置举报箱,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 五、疏通监督渠道,强化纪律监督和行政效能监督
—— 一是设立违纪举报中心,在市局设立举报投诉接待室,各办税服务厅设立举报箱,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效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同时实行投诉必查、查实必究,强化社会监督。二是继续在社会各界和纳税人中聘请特邀监察员,完善监察网络,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特邀监察员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实行定期走访工作制度,各单位每年要走访当地的五大班子、执法执纪部门和重点企业征求意见,认真研究改进措施,抓好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四是定期召开有重点企业法人代表、财务人员及有关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请他们对地税部门的作风纪律建设情况给与测评。
—— 六、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 为了进一步抓好纳税服务工作,市局成立了纳税服务领导组,
—— 组 长 靳世豪
—— 副组长 张学兰 赵补森 贺卫东 李少锋 胡孝传
—— 成 员 李孟西 乔志文 杨 勇 郭继明 殷丽榕
—— 樊世明 李原生 武汝慧 唐 蓉 吴太起
—— 贾东旺 王桂红
—— 领导组办公室主任:李少锋(兼)
——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征管处,具体负责有关纳税服务的各项工作。
—— 各单位必须把纳税服务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市局关于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的各项制度和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纳税服务形式,丰富纳税服务内涵,提高纳税服务效率,保证纳税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10月底以前,各单位要对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并书面向市局征管处进行专题汇报。
——附: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