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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原市地方税务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1-06-01 发文字号:并地税征发[2001]第13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太原市地方税务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六月一日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部署,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以打击偷、骗税违法犯罪活动和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为重点,以查处大要案为突破口,震慑犯罪,改善纳税环境;大力整顿税收执法队伍,健全、完善税收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努力实现税收秩序的根本好转”的指导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税收征管示范街”和“税收征管示范市场”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税收征管示范街”和“税收征管示范市场”活动(以下简称“征管示范”)。
(一)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税收征管示范街”和“税收征管示范市场”活动,达到“纳税环境改善、管理力度加大、执法行为规范、管户质量提高、税收任务增长”的目标。
(二)创建范围。
太原市行政区域内的主要街道(经营户超过100户且集中由l到2个主管税务机关管理)和具有一定规模(年纳地方各税10万元或经营户超过100户)的专业市场。
(三)创建标准。
l、“税收征管示范街”创建标准
(1)亮证(税务登记证)经营。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正本)悬挂于经营场所内明显的位置
(2)财务制度健全、规范。纳税人应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建立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按照本行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核算的要求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做到凭证合法、齐全,入帐及时,核算正确。
(3)按时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应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如实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
(4)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及时编报,保存完整。纳税人应按月或按季结帐,及时编报财务会计报表,做到帐表、帐实相符,并按规定保存帐簿、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纳税资料。
2、“税收征管示范专业市场”创建标准
(1)亮证(税务登记证)经营。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正本)悬挂于经营场所内明显的位置
(2)按时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应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如实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报送有关纳税资料。
(3)有关纳税资料保存完整。纳税人应按规定保存完税凭证及其他纳税资料。
(四)实施步骤及要求。
1、“征管示范”创建街道和专业市场的确定。
采取各单位上报,市局统一下文明确的方法,即:各县(市)、区地税局根据本辖区的街道分布及税务所管辖范围,确定本单位市、区两级的创建街道和专业市场,名单于5月10日前报市局征管科,名单内容包括:创建街道和市场的名称、责任人、主管税务所所长、专管员。市局征管科将根据全市创建工作的整体要求,对上报的名单进行筛选和调整,最终确定市级“征管示范”创建名单下发各单位。
2、采取有力措施,搞好“征管示范”创建工作。
“征管示范”街道和专业市场名单确定后,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征管示范”创建工作,一是要做好宣传发动,使广大纳税人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二是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要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各单位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组,并把“征管示范”创建工作的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明确责任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3、加强监督指导。
市局将组成“督察指导组”对各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指导,掌握各单位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全市进行通报。
4、组织评比验收。
年底,市局将组织各单位人员对创建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评比验收。评比验收采取“分级考核,加权汇总”的办法进行,即:按照参与创建的纳税户分别对征收单位进行考核、计分,并根据纳税户占总纳税户的比重进行加权汇总。
5、优惠。
评比汇总得分在95分以上的街道或市场,由市局统一命名为“太原市税收征管示范街”或“太原市税收征管示范专业市场”,并向经营户颁发“税收征管示范户”证书。对由市局命名的市级“税收征管示范街”和“税收征管示范专业市场”的经营户,可享受下列优惠:——是优先参与年度纳税先进的评比,并且评比比例要高于其他街道或市场;二是对市级“税收征管示范街”和“税收征管示范专业市场”的经营户开展的纳税检查每年不超过一次;三是免费参加税务部门组织的各类税收培训或辅导;四是推荐参加劳模的评选活动。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开展税收专项检查
为了积极贯彻省局“强化稽查促收入”的要求,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契机,加强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开展以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为主要内容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一)专项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各类税收专项检查,打击偷、逃、骗税违法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税收收入的完成。
(二)专项检查内容
1、开展铁路行业专项检查
(1)检查对象:我市的铁路行业,包括:原铁道部在并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所属的三产、建筑、服务等实体及其主管税务机关。
(2)检查内容:
①税源管理和征收到位情况,看有无漏管、漏征情况;
②税收政策的执行到位情况,对少征、多征税款要分清税种,分清原因;
③执法到位情况,看对违反税法的行为是否按规定加收滞纳金或进行罚款处理,税率是否错用,定性是否准确;
④欠税管理是否真实、规范,有无瞒报欠税,违规审批缓缴税款现象;
⑤纳税申报是否按时申报、足额缴纳。
(3)检查时间:2001年4月——2001年5月。
2、开展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涉外税收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煤炭、房地产、电力、金融保险、新闻出版等行业及涉外企业。
(2)检查内容:针对税收管理薄弱环节,加大税务稽查的执法力度,集中打击偷税、漏税、逃税、抗税等违法行为及伪造、倒买倒卖、虚开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3)检查时间:2001年5月——2001年12月。
(三)专项检查实施
由太原市地税局统——组织,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组织各征收单位进行自查;第二阶段由市稽查局牵头,抽调市稽查局和各征收单位的业务能手组成若干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
l、认真拟订实施方案,做好查前准备工作。做到解剖检查领导组分工到人,责任明确,认真拟订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查前所需各种政策依据、管户资料、税源报表收集准备。
2、加强学习,研究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使检查人员能够熟练运用相关政策,从而保证检查到位。
3、周密部署,切实提高检查质量。为了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应相应建立检查程序、选案制度、执法要求、考核制度、汇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4、科学选案,提高检查质量。应依照“有利于税收任务的完成”、“发现征管问题”的原则,规范选案方法、选案范围、选案程序,对税源底册进行深层次分析,综合运用随机、重点检查、延伸等多种选案方法,为准确、科学、合理的确定检查对象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开展“税收执法年”活动
针对税收管理体制和机制不够健全的情况,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强化内部管理,推进依法治税。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税收执法年”活动。
(一)规范税收执法的内容。
1、抽象行政行为是否符合国家税法的规定。
2、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国家税法的规定。
3、以前责令纠正问题的纠正情况。
4、其他。
(二)具体措施及步骤。
1、加强宣传发动。
200土年5月市局将全面安排、布置、动员今年的规范税收执法工作。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召开动员大会,积极向地税干部和纳税人宣传“规范税收执法年”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教育和引导广大地税干部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提高纳税人的权利意识和监督意识,为依法治税创造有利条件。
2、完善内部执法监督制度。
2001年5——6月,在遵循省局“改革与管理”的总体思路上,结合我市税收实际工作,市局将修改和完善《执法责任制》,细化执法岗位、细化执法职责;研究、制定《内部执法评议办法>和《执法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内部执法监督制度,逐步建立起内部执法的监督机制。
3、努力提高全市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1)2001年5——6月,市局将根据省局规范税收执法的要求和内容,结合我市税收工作实际,确定全市执法培训的内容,组织有关人员编写税收执法培训教程,并由市局举办一期师资培训班。
(2)2001年5——6月,各单位要做好新的《征管法>的学习、宣传、贯彻等工作,并要围绕《征管法》对《刑法》,《行政处罚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定期定额管理办法》,以及省、’市局制定的一系列征管、执法办法或制度进行认真细致的培训。
(3)2001年7月,市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一次税收执法考试。
4、认真开展执法自查工作。
7月份,各单位要按照“规范税收执法的内容”对本单位2001月1日以来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
自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7月1日——15日,各单位执法人员按照《执法责任制》规定对照自己的工作进行自查,写出个人自查报告,并在科、所范围内进行汇报;
第二阶段7月16日——31日,各单位组织人员按照《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规范税收执法年”活动考核内容及标准》对执法人员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对执法自查工作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各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解决的,制定整改计划,逐步解决。
5、组织开展执法重点检查。
8月份,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局将组织力量对各单位的执法情况,按照《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的要求和省局《“规范税收执法年”活动考核内容及标准)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束后,按照《执法评议办法》进行执法评议,执法检查情况和执法评议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6、整改及巩固
11——12月份,各单位对省局重点抽查发现的执法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同时,要巩固前几个阶段取得成果,不断深化规范税收执法活动。市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2001年的规范税收执法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