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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政策与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
颁布时间:2005-08-23 来源:纳税服务网
2005年4月20日,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这份文件指出我国钢铁工业发展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同时规范了我国钢铁工业的产业发展政策、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投资管理、原材料政策和节约使用钢材的政策。这个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钢铁工业正在进行着一场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总体调控下的有序改革。据此,从5月1日,钢材出口退税从原先的13%降为1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钢材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73号) ,这将是继4月1日取消钢坯出口退税(《关于钢坯等钢铁初级产品停止执行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05]57号))后又一针对钢铁行业的宏观调控措施。
出口退税调整的历史背景
我国原先的钢铁出口退税政策是基于前些年中国钢铁产能过剩、国内需求小的现实制定的。在目前进口铁矿石资源紧缺、价格大幅增加,国内市场对钢材的需求飞速增长的情况下,这一政策已经不合时宜。
近几来,中国钢铁产量持续高增长,对铁矿石进口依存度不断提高。随着铁矿石价格大幅增长,钢铁企业的生产负担进一步加重。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固定资产投资进一步加大,国内市场对钢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特别是造船、家电、汽车、建材等行业用板材供不应求、需要依靠进口弥补缺口。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企业为了赚取国内外同类产品价差,不断扩大钢材出口,造成国内钢材紧缺、价格居高不下,影响了国内市场的供需平衡。
调整出口退税政策是国家控制高耗能资源投资和出口的重要举措。将对钢铁工业、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以及相关下游加工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出口退税调整是治理环境、节给能源、资源的需要
近年来,钢铁、水泥、电解铝、焦炭等行业投资过快增长,产能盲目扩大,钢坯及钢锭、电解铝、铁合金、部分有色金属等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大量增加,加剧了国内能源、原材料、运输紧张的矛盾和资源环境压力。2004年我国钢坯、钢材、未锻轧铝、铁合金、焦炭分别出口605.8万吨、1423万吨、168万吨、219万吨和1501万吨,同比分别增长312.1%、104%、34.8%、20.5%和2%;今年上半年钢坯、钢材、未锻轧铝、铁合金、焦炭出口比上年同期又分别增长262.4%、154.1%、21.9%、17%和16.2%。另外锌、钨、锡、锑等有色金属,黄磷、电石等多种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商品出口也大量增加。
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大量出口,加剧了煤电油运紧张矛盾和资源环境压力。2004年出口的未锻轧铝、钢坯和钢材、铁合金以及黄磷四种产品生产环节消耗电能490亿千瓦时,占全部电力缺口的82%。如果考虑运输等各环节,消耗的电能还要更多。高耗能产品大多是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焦炭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电解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氟化物,铁合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都严重污染环境。一些电解铝和钢坯生产企业地处内陆,由东南沿海进口原料运到中西部地区,生产出来产成品又要运回东南沿海出口,加剧了运力紧张的矛盾。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商品大量出口超出了当前我国能源、资源、环境和运输等外部条件的支撑能力,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平稳运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减少环境污染,破解经济发展的资源约束,缓解煤电油运紧张的矛盾,都是完全必要的。
针对上述实际情况,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抑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
(一)削减出口总量。煤炭出口配额从2003年的1亿吨削减到2005年的8000万吨。原油出口数量从2003年的500万吨削减到2005年的100万吨。焦炭出口配额从2004年的1472万吨削减到2005年的1400万吨。
(二)取消或降低部分产品出口退税。2005年1月1日取消了电解铝、铁合金、黄磷、电石等高耗能产品的出口退税,4月取消了钢铁初级产品出口退税,并将钢材的出口退税由13%下调到1l%。5月1日取消了稀土金属、稀土氧化物、稀土盐类,金属硅,钼矿砂及精矿,轻重烧镁,氟石、滑石、碳化硅以及部分木材初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将煤炭和锌、钨、锡、锑及其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到8%。8月1日取消了电解锰的出口退税。
(三)加征出口关税。从今年1月1日起对尿素开始征收出口关税,对未锻轧铝征收5%的出口关税。6月1日起将黄磷出口暂定关税税率从10%提高到20%,将硅铁的出口暂定关税税率从0%提高到5%。
(四)停止加工贸易。国家已经先后将煤炭、焦炭、黄磷、钢铁类产品、稀土类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8月22日还要将氧化铝、铁合金矿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停止审批新的加工贸易合同。
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是抑制国内钢材价格、抑制下游产品价格的需要
国际市场上铁矿石价格上涨71.5%再一次牵动了业界的神经?尽管上海宝钢集团表示,这一涨幅超出了钢铁业能承受的范围,必将对全球钢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利于整个钢铁上下游产业链的长期健康发展,但它最终还是不得不接受了这一事实:与澳大利亚Hamersley铁矿公司和巴西多西河谷(CVRD)公司就2005年铁矿石价格达成一致,即比2004年上涨71.5%。
随之而来的是国内各大钢厂纷纷上调钢材价格,酒钢、包钢、鞍钢等相继发布价格上调信息,一些钢厂甚至把价格一调再调,如鞍钢从3月1日到18日,价格上调三次,其生产的热轧薄板从5434元每吨涨到了6023元。
据专家分析,铁矿石涨价带来钢材涨价,包括汽车、机械制造、造船、家电、房地产在内的其他钢铁下游行业都为钢材最近的涨价现象而忧心,并且已有部分行业明显受到钢材涨价因素影响。
汽车、家电、房地产等行业受到的影响最大。业内人士对受到影响较大的行业情况分析认为:机械制造业,钢材占部分企业原材料比重达到90%,所耗钢材与产品的精细化、自动化成反比。造船业依赖钢铁程度相当高,占原材料60%以上比重。建筑业,钢材涨幅在20%以内,房地产公司毛利率不会有大的影响。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零配件生产商受冲击较大;板材在整车生产成本中比重不大,3000-5000元/吨的钢材若提价200-500元,零配件生产企业尚可承受。家电制造业,钢材占冰箱生产成本约20%,家电制造业2003年已因钢材涨价受重大打击,品牌企业可考虑提价。石化行业用钢基数大,但未带来成本上升压力,涨价影响几可忽略。集装箱制造,自身消化部分成本压力,毛利率会略有下降。
钢材是汽车制造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大,约占汽车重量的70%,这就决定了钢材的涨价势必带动汽车单车成本的上升及整个行业利润的下跌。对国内汽车工业来说,钢材涨价受到冲击较大的是商用车。
据了解,去年钢铁价格的上扬已经造成重卡系列车型价格集体涨价,国内整个轻卡行业的产品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价格上涨。在乘用车方面,经济型轿车、低价位多用途车受到的压力比较大,因为此类车价格很低,单车利润很少。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致电广州本田北京销售公司,经理祝学权告诉记者,广州本田汽车价格并未受到钢材价格上涨的影响而调价,并且3月初广本雅阁的降价仍在进行中。另有上海大众相关人士表示会对增加的成本进行内部消化,并且,该公司将更严格地控制配套零部件的价格。
河北长城汽车公司配套部王先生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近段时间长城汽车出厂价格没有调高,受国内钢材价格上涨影响不大。
整车企业对钢材价格上涨的反应相对平静,但给使用钢材较多的零部件企业带来很大的压力。加上整车市场的降价风潮此起彼伏,整车厂纷纷要求配套供应商降低产品价格以保证自己的利润空间。不少零部件企业受到两面挤压,抱怨日子艰难,不好过。
强化政策影响,停止加工出口退税政策
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联合下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加工出口专用钢材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5号) ,明确从7月1日开始,下列文件予以废止:l、《关于列名企业销售到保税区“以产顶进”国产钢材予以退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53号);2、《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改进钢材“以产顶进”办法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9]34号);3、《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改进钢材“以产顶进”办法的通知》(国经贸贸易[1999]144号);4、《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钢材“以产顶进”改进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税发[1999]68号);5、《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钢材“以产顶进”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外经[2002]381号);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列名钢铁企业销售“加工出口专用”钢材适用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4]15号);7、《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确定“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列名钢铁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02号)。同时,对列名钢铁企业销售给国内加工出口企业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国产钢材,一律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再办理免、抵税。这个文件更进一步加强了国家对钢铁工业发展的政策引导力度,外向型加工钢材生产企业将不得不面向国内市场。国家不再支持出口钢材。
因此,控制钢材出口数量、保证国内供给将显现国家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出口退税是实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工具。适时的利用税收政策来调控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充分表现出国家经济调控能力。是保证国家经济正常运行,抑制下游产品,特别是人们生活必须品房屋价格上涨的有效措施。(纳税服务网:朱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