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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原市税收票证检查情况的通报
颁布时间:2003-12-09 发文字号:并地税计发[2003]第50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税收票证管理水平,保证税收票证的安全完整和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促进全市地税部门的廉政建设,按照年初全市计会工作的统一安排,根据市局印发的《关于开展税收票证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地税部门对税收票证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检查。市局计财处对税收通用完税证(手工票)使用量较大的10个县(市)区进行了重点抽查。现将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 一、基本情况
—— 这次检查是我市机构改革后,首次对税收票证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的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既是对近两年来全市税收票证工作的总结和回顾,同时也是对全市票证管理和廉政建设的一次检阅和提高,因此受到了各级地税部门领导的重视。整个检查工作开展的深入、细致、扎实、有效,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了税收票证检查工作不走过场
—— 市局《关于开展税收票证专项检查的通知》下发后,各县(市)区地税局一把手都高度重视,亲自主持召开会议,对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组织计会、征管、纪检监察等部门,抽调一部分业务精,素质高的同志成立专项检查组,保证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把此次票证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小店地税局、尖草坪地税局、万柏林地税局、晋源地税局等单位都制订了较为详细的检查方案,设计了多种检查统计表,将检查内容列入表中,为检查工作做了充分准备。
2、措施得力,方法多样,保证了各项检查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各县(市)区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检查工作,其中一些力度较大,成效显著。——
(1)开展税收票证的调换工作。小店地税局、万柏林地税局除了按照市局检查工作的要求,做好税票各个环节的检查外,还采用了外查内对和内查外调的检查方法,对税收票证进行了调票检查,即将纳税人手中的完税证收据联换回,与管理分局留存的同一字号的完税证存根联核对。其中,小店地税局共计调换税票302份,万柏林地税局共计调换税票317份。通过调票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基层税务人员在征税、缴库等环节是否存在开大头小尾,延期入库等问题。
—— (2)设计多种检查表,增强了检查的可操作性。尖草坪地税局在这次检查中设计了“逾期报解税款检查表”、“混库情况检查表”、“征收、入库余额核对情况检查表”、“税票差错情况检查表”等多种检查表,逐局逐人进行检查登记。既摸清了逾期报解、混库等情况,又对各管理分局税收票证的管理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此外,晋源地税局、清徐地税局等单位也设计了一些检查表,对各管理分局各类税票的结存、填用、作废等环节进行了逐项记录。
——(3)检查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具体表现在:①县区局对各管理分局缴销回的所有税收票证都进行了全面审查;管理分局对所有用票人员包括代征代扣单位手中结存的税收票证进行了全面清查。重点审查了缴款书和所附完税证的金额和时间,看有无占压、侵吞税款的行为,有无延期入库的现象。②对县区局、管理分局、用票人员各类税票的结存数进行了逐份清点,并与票款结报手册和票证帐簿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③小店地税局在此基础上,还将一部分缴款书的回执联与各管理分局的报查联、存根联进行核对,审查有无套开缴款书现象。
—— 3、加强整改,提高认识,逐步完善税收票证管理制度
—— 通过这次全面、深入的税票检查,各单位尤其是各基层管理分局对税收票证管理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都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订了一些整改措施。如:万柏林地税局针对所属每个管理分局存在的不同问题,逐局下发了税收票证检查报告,并将对税票管理环节中出现的问题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罚款或扣发奖金;尖草坪地税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给所在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进行扣分;小店地税局将在制度贯彻上下功夫,明确各级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4、代征代扣手续费核算的基本情况
—— 代征代扣手续费的拨付办法改革以后,市局对手续费的核算程序提出了严格要求。借这次票证检查之机,市局对代征代扣手续费的核算情况也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单位基本上都能按照市局的要求填写代征代扣结报单,并根据结报单给代征代扣单位拨付手续费,手续费核算的基础资料都比较齐全,但从资料归档情况看,杏花岭地税局和小店地税局做的较好,这两个单位都是按照代征代扣单位分户归档,每一户都有完整的核算资料,查找起来方便快捷,清楚明了。希望其他单位能在这方面再下点功夫,使代征代扣手续费的核算更趋完善。
—— 二、存在的问题
—— 从这次检查总的情况来看,我市税收票证管理总体上有了明显提高,多数单位都建立了税收票证的领发、保管、使用、缴销制度,措施比较完善,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依然较多,税收票证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 1、税票填写不规范,审核不严,影响了税收会统工作的准确性
——(1)汇解缴款书的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一是为了简化工作,对手工完税证进行汇解的通用缴款书“品目名称”一栏下,只写“汇解”二字,而不对所汇解的手工完税证上填写的课税对象具体分类的名称或计税项目进行分类填写;二是有些单位的汇解缴款书连课税数量、计税金额、税率都不填,只填一个实缴金额,预算科目编码、名称也不根据手工完税证的内容分列,这样极易造成混库。税收票证填写不规范将直接影响到税收会统工作的准确性。会统数据失真,必然误导领导层的工作思路,削弱指导工作的针对性。(2)审核方面:一是多数单位对所缴销的税收票证只是对汇解缴款书的入库金额与所汇解的手工完税证进行简单的金额散总审核,而没有对票证进行政策性、技术性审核,对税款征收是否符合税法规定,预算级次是否符合现行财政体制,有无积压挪用税款等情况不能实行全面有效的监控,对审核中发现的差错也没有及时登记和处理;二是审核范围大多局限于内部审核,只有极少单位采取了调换税票的外部审核。
—— 2、代征单位管理薄弱,问题较多
—— 这个问题具有普遍性,主要表现在:一是代征单位(包括代开发票部门)所开的手工完税证填写极不规范,随意性强;二是缴销不及时,延期入库现象严重,大部分代征单位一个月才汇解一次税款;三是缴销的票证装订不规范,缴销的税票前没有附缴销报告表,通用缴款书与所汇解的手工完税证金额、品目不符。四是对代征单位税收票证的检查缺乏深度和力度。税务机关只能对代征单位开出的税票进行审查,而且也仅限于散总审核,对代征单位是否做到了应征尽征,是否贪污、挪用了税款,是否采用其他手段侵吞了国家税款等却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五是某些基层税务机关把代征单位当作调节税收任务的“蓄水池”,任务紧时搞探收,任务松时有税不收。这种做法,一方面违反了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另一方面也给代征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
——3、税收票证管理的各个环节仍有漏洞
—— 归纳起来主要有:(1)领发环节:由于对本部门一定时期的用票量缺乏科学预测,领用量大,容易造成积压,特别是视同现金管理的印花税票在个别县区结存量较大;个别专管员对“先缴销后领用”原则执行的不到位,并且领取税收票证手续履行的也不及时,存在当场领票过后签字的现象。
—— (2)保管环节:有些管理分局的办公场所是租用的,没有明确的门卫值班制度,安全保卫设施也不太全面,如果把不能及时缴入国库的税款存放在保险柜容易发生票款被盗事件。
(3)填写环节:除了上面提到的汇解缴款书填写方面的问题外,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①对税收票证某些栏目理解不清,存在漏填、错填和随意编造的现象。特别是“品目名称”栏的错误最多;②手工填写的税收票证填发日期仍使用小写或空下不填,或者是交付纳税人的收据联当下填了,而留下的存根联和报查联空下不填,为延期入库或挪用税款打埋伏;③对“预算科目”的“编码”和“名称”两栏不严格按照财政部《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有关规定填列,存在随意简写或只填其中某一项的情况;④极个别征收人员手工填开税收通用完税证有跳号使用现象,容易为贪污挪用税款提供方便。
——(4)结报缴销环节:一是结报税款不严格执行“限期限额”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对征收的现金税款不按规定时间及时向银行报解,容易发生积压、挪用税款的行为。有些专管员向内勤会计缴销征收的现金税款时,不及时拿出未填用的空白税收票证,致使内勤会计对专管员结存的税收完税证心中没底,极易为专管员挪用税款造成可乘之机。二是内勤会计向县区局销税收票证时,由于工作量大不当面对内勤会计上报的缴销税收票证的自收完税证金额和汇解缴款书金额进行核对,或虽清点了份数,但并没有当面履行缴销报告表相互签字盖章的手续。结报缴销制度执行较好的是万柏林漪汾管理分局,该分局所有的专管员都执行上班领票、开票,下班销票、交票制度,做到了缴销及时,报解及时。还有个别单位如娄烦县地税局大部分管理分局一个月才缴销报解一次。
—— (5)作废环节:有些填用作废的税收票证上未注明作废原因及重新填开票证的号码,或没有管理分局局长的签字。
—— (6)交接环节:个别基层征收单位用票人员发生工作调动时,交接手续不清,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和挂帐现象,没有真正做到“票清离岗”。如万柏林地税局有16117枚伍元印花税票挂帐,杏花岭地税局有92份手工缴款书挂帐,晋源地税局有3份手工完税证挂帐。
—— (7)归档环节:一是票款结报手册没有按会计年度及时归档;二是归档票证的装订不规范。用于汇解的税收通用缴款书与相应的税收通用完税证、税收定额完税证不在一起装订,既不符合归档的要求也不便于日后进行票证检查。
—— 三、几点要求
—— 上述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有的具有普遍性,有的只有个别单位存在,在此就不进行一一通报了,请各单位对照上面指出的问题进行一次认真的回头看,属于本单位的问题,要及时查清纠正,特别是有税收票证历史遗留挂帐的单位,一定要深查到底,将有关责任人找到,或者对此问题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不能不闻不问,不了了之,长期挂帐。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税收票证管理水平,提出以下几点改进措施:
——1、完善制度,加强考核,健全税收票证管理机制
—— 目前,我市各级税务部门领导对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都有了一定的认识,关键是没有建立一套相关的激励机制,或建立了制度,但还不够完善,没有充分发挥制度的有效功能。各县(市)区应结合实际,把税收票证管理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制定相关的责任追究考核办法,对税收票证的领发、保管、使用、缴销、核算、审核以及作废票的处理等各个环节进行考核,并明确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标准,对违反制度的,要根据考核标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税票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也要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只有加大考核力度,奖罚分明,才能充分调动票管人员和开票人员的积极性,把税收票证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加强培训,严格审核,提高税收票证的填开质量
—— 各单位要针对人员调整、人手新的现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票证知识培训,使基层广大地税干部,特别是管理税收票证、使用税收票证的人员能够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税收票证的相关知识,最重要的是能够深刻领悟视同现金管理税收票证的管理要求和管理方法。为了提高税收票证的填开质量,各县(市)区要尽可能地使用微机开票,既能提高工作效率,又可避免因人为因素造成的填票不规范行为。此外要把好开票人员自审关和票证会计复审关。开票人员要认真填写每一份税票,保证差错不出门;县局票证会计要对基层缴销回的所有票证张张审核,不仅对填写错误或漏章漏项的要及时下达《税收票证审核差错通知单》,而且要对征收和解缴的税款分税种,分级次是否一致进行重点审核,严格把关。
—— 3、纳入考核范围,规范代征单位税收票证管理
——代征单位虽然是一个特殊的征税机构,但毕竟也代表税务机关行使税款征收权,因此,必须加强管理,而不能放任自流,要把代征单位的税收票证管理作为整个税收票证管理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各单位要在与代征单位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的基础上,将代征单位纳入税务机关制定的责任追究考核范围。对未按代征协议书规定执行,造成税款损失或未按税务机关要求填开税票,按期入库的,对代征员要进行教育处罚,罚款从代征手续费中扣除。如果查明是专管员审核不严造成的错误,则由专管员负责。对那些票款管理好,税款能及时入库的代征单位,也同样应按照考核办法给予奖励。除此之外,对代征单位的票管人员要定期进行税收知识辅导,提高代征单位管票人员的素质。对代征单位的税收票证检查可以延伸到纳税人,通过税票调换方式检查代征单位所开税票是否存在大头小尾、延期入库等现象。也可以通过进一步查看代征单位帐簿,审查代征单位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使代征单位的税收票证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发展轨道。
——4、点面结合,重点突出,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票证检查
——开展税收票证检查是促进税收票证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1)做好定期检查。各单位要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要求,每季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2)开展专项检查。除了做好定期检查外,各单位每年还应结合本单位税收票证管理的实际清况,突出一项内容进行专项检查。如对税收票证进行内查外调或外查内对的专项检查;对通用缴款书的回执联与报查联进行核对的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这类突出重点的专项检查,可以有效地防止全面检查所带来的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弊端,而且这种形式的检查更能提高检查效率,使管票人员和开票人员对自己分管的每一个环节都不敢有丝毫马虎。(3)进行突击抽查。即在事先不告知被查单位的情况下,直接到被查单位对管票人员的库存和开票人员的票款进行当面清点,使收取现金税款的开票人员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对税款不敢有任何非分之想。
—— 5、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在全系统共同营造税收票证管理工作的良好局面
—— 各级基层征收单位用票人员应该严格执行税收票证领发、填用和保管的有关规定,及时结报缴销税收票证;内勤会计人员应该发扬“铁石心肠、铁面无私、铁的手腕、铁的纪律”的四铁精神,监督用票人员认真填写税收票证、及时解缴税款,确保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管理分局局长也应积极支持内勤会计的工作,督促用票人员和内勤会计将收取的现金税款及时汇解入库,对于其反映的税收票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尽快予以解决或向上级部门反映;计会部门应该经常指导和检查基层的税收票证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单位领导反映。只有用票人员、内勤会计、管理分局局长和计会部门四级齐抓共管,才能在全系统共同营造出一个税收票证管理的良好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