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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山西老年》杂志增值税先征后退问题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8-12-25 发文字号:晋财税字[1998]第73号
太原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山西老年》杂志是1984年经省委批准创办属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主办的机关刊物,经审查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78
号通知规定,属增值税先征后退的出版物范围,同意其从1999年元月1日起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的优惠政策。具体退税事宜由财政部驻山西财
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