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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收入分项改革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2-01-31 发文字号:晋财预[2002]第5号
各市地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地中心支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收入分项改革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明电[200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
合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关于财政体制调整后有关预算管理和收入征缴及入库等具体问题的
通知》(晋财预[2001]155号)一并认真遵照执行,确保所得税收入分项改革和省对市地新体制的顺利运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收入分项改革后
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二00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收入分项改革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预明电[2001]3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
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
连、青岛、厦门、宁波市中心支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1]1号),做好所得税收入的征收入库和统计分析工作,现
就有关预算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算级次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以及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其预算级次重新规定如下:
(一)铁路运输(包括广铁集团,下同)、国家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包括滞纳金、罚款收入,下同)为中央收入,上缴中央财政。
(二)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之外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包括滞纳金、罚款收入,下同)为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按比例分别上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具体比例为:2002年中央、地方各分享50%;2003年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2004年及以后年度的分享比例另定。
二、预算科目
(一)根据所得税收入的变化情况,对<<2002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一般预算收入科目""第04类""企业所得税""、第05类""企业所得税退税""、第07类""个人所得税""等预算科目进行修改(详见附件一)。
(二)税务机关、国库和财'政部门办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征、退税手续,进行财政收入统计,统一按修改后的科目执行。
三、缴库
(一)铁路运输、国家邮政、中国王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下列办法缴库:
l、未设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由负责征管的税务机关征收,就地缴入中央国库。
2、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凡实行总机构集中纳税的,所得税由总机构所在地负责征管的税务机关征收,就地缴入中央国库。经批准分支机构可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税款由分支机构所在地负责征管的税务机关征收,就地缴入中央国库;凡实行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别纳税的,所得税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负责征管的税务机关分别征收,就地缴入中央国库。
(二)企业上缴的中央与地方共享的企业所得税,按下列办法缴库:
1、企业未设分支机构,或虽设分支机构但实行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别纳税的,所得税由负责征管的税务机关征收,按各级财政的分享比例,就地分别缴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各级国库。
2、企业设有分支机构并采取集中纳税办法的,其企业所得税缴库,按下列原则办理:
(1)凡按改革方案的规定,其缴纳的所得税实行跨地区分享的(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二),所得税先由总机构所在地负责征管的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就地缴入中央国库。经批准分支机构可以预缴部分所得税的,预缴税款由分支机构所在地负责征管的税务机关征收,就地缴入中央国库。
对缴入中央国库的所得税,应逐级报解到中央总金库。财政部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开设""跨地区分享所得税收入""专户,用于核算属于地方分享的所得税。总金库收到各分库报解的跨地区分享所得税,属于地方分享的50%部分纳入到专户核算,并将收纳情况通知财政部。
财政部按确定的各地所得税分配系数,按月分地区向总金库开具划款指令,并附划款的分科目清单;总金库根据财政部的划款指令从专户下划资金,并将分科目清单通知各分库;各分库收款后,应根据总金库的划款通知和分科目清单,按""企业所得税""的相应款、项科目办理地方收入入库,并通知同级财政。
(2)其他企业的所得税,由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后,按规定的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分享比例,就地上缴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其中,缴入地方国库的所得税需进行跨地区分享的,由各地财政协商确定。
(三)个人所得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单位的企业所得税;由负责征管的税务机关征收,按各级财政的分享比例,就地分别缴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各级国库。
(四)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统一使用""税收通用缴款书""办理缴库。税务机关要分清所得税的预算级次,并根据各栏内容,认真填写缴款书,以便国库正确办理库款入库手续,防止混库。
四、其他
(一)补缴和退还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一律按本通知规定的所得税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和缴库办法办理。
(二)附件二所:列企业缴纳的跨地区分享的企业所得税,按当年企业实际缴纳的税款,年终由中央财政与各省财政进行清算。
(三)本通知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2002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修订部分)
附件二:所得税跨地区分享企业名单
二00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2002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修订部分)
04 企业所得税 反映税务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
例》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以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征收的外商投资企
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征
收的企业所得税,也在本类有关科目反映.企业预算
和财务与主管部门脱钩后缴纳的所得税,单独设置科
目,继续在原科目中反映。
0401 国有冶金工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央和地方冶金工业
企业征收的企业得税.
040101 攀钢集团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技花钢铁集团公司
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040102 武钢集团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月.反映对汉钢铁集团公司征
收的企业所得税
040103 鞍钢集团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山钢铁集团公司征
收的企业所得税
040104 五矿集团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国五金矿产进出
口总公司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040105 宝钢集团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海宝钢集团公司征
收的企业所得税
040109 其他国有冶金工业所得税
0402 国有有色金属工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央和地方有色金属
工业企业征收的业所得税
0403 国有煤炭工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央和地方煤炭工业
企业征收的企业得税
0404 国有煤层气工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国煤层气有限责任
公司征收的企业得税
0405 石油集团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应对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所属石油和化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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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06 │ │石化集团企业所得税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 │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属石油和化 │
│ │ │ │ │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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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07 │ │三峡企业所得税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 │ │
│ │ │ │ │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所属企 │
│ │ │ │ │(不含葛洲坝电厂)征收的企业所 │
│ │ │ │ │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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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08 │ │国有电力工业所得税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 │央和地方电力工业企.业征收的企业 │
│ │ │ │ │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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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0801│ 华能集团所得税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 │国华能集团公司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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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0802│ 葛洲坝集团所得税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 │国长江葛洲坝水电水力工程集团公 │
│ │ │ │ - │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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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0803│ 国家电力公司所得税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 │家电力公司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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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0804│ 华北电力集团公司所得税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 │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征收的企业所 │
│ │ │ │ │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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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0809│ 其他国有电力工业所得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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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09 │ │国有石油和化学工业所得税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 │央和地方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征收的 │
│ │ │ │ │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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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0901│ 中化集团所得税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 │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征收的企业所 │
│ │ │ │ │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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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0909│ 其他国有石油和化学工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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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10 │ │国有机械工业所得税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央和地方机械工业企业征收的企业 │
│ │ │ │ │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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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1001│ 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所得税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 │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征收的企业所 │
│ │ │ │ │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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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1002│ 西电集团所得税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 │国西电集团公司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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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1009│ 其他国有机械工业所得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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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11 │ │国有汽车工业所得税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夹和地方汽车工业企业征收的企业 │
│ │ │ │ │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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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1101│ 一汽集团所得税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 │国第--汽车集团公司征收的企业所 │
│ │ │ │ │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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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1102│ 东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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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09 其他国有汽车工业所得税
0413 神华集团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华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征收的企业所
0414 国有核工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工业系统
的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0415 国有航空工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空工业企
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0416 国有航天工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天工业企
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0417 国有电子工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央和地方
电子工业企业征收的企业得税。
0418 国有兵器工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兵器工业
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0419 国有船舶工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船舶工业
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0420 国有建筑材料工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央和地方
建筑材料工业企业征收的业所得税
042001 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公司所得税
042009 其他国有建筑材料工业所得税
042l 国有轻工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轻工
业和地方气轻、二轻工业企业征收的企业所
得税(包括盐业制造工业所得税).
042101 一轻工业所得税
042102 二轻工业所得税
0422 国有烟草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央烟草
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地方草企业未上
划中央前,仍使用""国有轻工业所得税""
科目。
0423 国有纺织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央和地
方纺织工业企业征收的企业得税。
0424 国有医药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央和地
方制药、医疗器械工业和医药商业等企业
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0425 国有国土资源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央和地
方国土资源企业征收的企业得税。
0426 国有消防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央和地
方消防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0427 国有包装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央和地
方包装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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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28 │ │国有建筑工程企业所得税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 │央和地方建筑工程企业征收的企业 │
│ │ │ │ │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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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29 │ │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 反映 │
│ │ │ │ │中央和地方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的 │
│ │ │ │ │业所得税.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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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30 │ │国有政策性投资公司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 │央和地方政策性投资公司征收的企 │
│ │ │ │ │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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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31 │ │国有铁道企业所得税 │ 反映对中央和地方铁道企业征收 │
│ │ │ │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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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3101 │铁路运输企业所得税 │中央收入科目.反映对国有铁路运输 │
│ │ │ │ │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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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3109 │ 其他国有铁道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 │他国有铁道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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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32 │ │国有交通企业所得税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 │央和地方公路、水路航运、海运等企业 │
│ │ │ │ │和船舶燃料供应企业征收的企业所 │
│ │ │ │ │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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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3201 │ 长航集团所得税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 │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征收的企业 │
│ │ │ │ │ │
│ │ │ │ │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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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3202 │:中远集团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 │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征收的企业 │
│ │ │ │ │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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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3203 │ 中国外运集团所得税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 │国外运集团公司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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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3204 │ 中国海运集团所得税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 │国海运集团公司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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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3209 │ 其他国有交通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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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33 │ │国有邮政企业所得税 │ 中央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邮政企业 │
│ │ │ │ │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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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34 │ │国有民航企业所得税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 │央和地方民航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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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401 │ 中国西南航空公司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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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2402 │ 中国西北航空公司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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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3403 │ 中国北方航空公司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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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3404 │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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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3409 │ 其他国有民航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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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35 │ │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所得税│ 中央收入科目。反映对国有海洋石油 │
│ │ │ │ │天然气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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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40 │ │国有商业企业所得税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 │央和地方商业企业、商办企业.饮食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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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务业及其他附属企业征收的企业所 │
│ │ │ │ 税(不包括医药商业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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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41 │ │国有物资管理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央和地方物资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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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42 │ │国有粮食企业所得税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 │
│ │ │ │ &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