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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政府统征出让的土地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

颁布时间:1999-07-27  发文字号:晋地税农发[1999]第39号

襄垣县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政府统征出让土地是否征收契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政府统征得土地出让给用地单位,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其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应按照《山西省契税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征收契税, 纳税人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