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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郑州铁路局集体企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4-11-16 发文字号:晋地税所字[1994]第20号
局管内各集体企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各地、市、州、县(市)地方税务局: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现将《郑州铁路局集体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办
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自一九九四年元月一日起执行。原郑州集(1990)179号,豫税地(1990)47号,陕税二
(1990)028号,鄂税发(1990)149号文件同时废止。在执行中如有什么问题,请按系统上报。本办法如与国家税法不一致
的,以国家税法规定为准。
附件:《郑州铁路局集体企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办法》(略)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