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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征管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3-09-11 发文字号:晋地税征便函[2003]第12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为了认真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第三次会
议精神、省政府《关于深化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省局印发的《关于在省局机关设立税务行政审批窗口的实施方案》,
现就征管行政审批项目的具体内容作进一步明确。请各市(地)接到通知后,要具体明确各级税务机关和具体承办人员的职责,并根据当地
实际情况具体量化审批时限,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审批项目。
附件:{行政审批项目表1}{行政审批项目表2}(晋地税审改字05号、晋地税审改字06号)
二00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