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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山西省交通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关于启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和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0-03-30 发文字号:晋地税征发[2000]第9号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交通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
为了规范国际海运业的经营行为,加强税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维护国际海运经营人、托运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和交通部根据有关法规,联合下发了《关于启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和<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9号),现将此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省内凡经交通部批准,已领取批准文件(证书)并办理税务登记,从事国际海运、国际海运船舶代理业务的企业,必须使用《专用发票》。——
二、凡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企业,必须持交通部的批准文件(证书),省交通厅出具的《国际海运企业批准通知单》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到当地地税机关办理申请领购《专用发票》事宜。——
三、已领购《专用发票》的企业,不得再办理领购《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四、《专用发票》由省地方税务局集中统一印制,各地市地方税务局根据《专用发票》的需求量,上报印制计划。——
五、使用《专用发票》的企业,应按照国家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严格《专用发票》的保管、使用,按季报送发票领用存报告表。——
二OOO年三月三十日
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关于启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和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交通厅(委、办、局):——
为了规范国际海运业的经营行为,加强发票管理,堵塞税收漏洞,维护国际海运经营人(含国际海运公司、国际船舶代理公司和外商独资船务公司)、托运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国际海运管理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决定从2000年4月1日起,从事国际海运经营人一律使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或《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交通部批准,凡从事国际海运、国际海运船舶代理业务的企业和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及其分公司,在收取运费、船舶代理费和其他相关服务费用时,必须向付款人开具《专用发票》。国际海运公司和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及其分公司使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国际海运船舶代理公司使用《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
二、凡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企业,必须凭税务登记证件和交通部的批准文件(证书),并持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国际海运企业批准通知单》,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专用发票》事宜。——
已领购《专用发票》的企业,不得再办理领购《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三、企业在开具《专用发票》时,必须在"费用明细"栏中分别列明运费(含多式联运全程运费)、船舶代理费及其他服务收费项目。当费用同时用人民币和外币结算时,必须按单一币种分别填开发票。用外币结算费用时,除以外币金额填开发票外,还应在备注栏中,按当天的外汇牌价注明人民币的合计金额。——
当进行多票运输费用结算或按月(季)费用结算时,不便于全部列明的"船名/航次"、到(离)港日期"、"运输起迄地点"、"提单号""费率"等栏目内容的可以省略,但涉及费用内容的,不得省略。——
四、《专用发票》采用无碳压感纸印制,使用中英文两种文字,规格241×153(或6英寸)mm,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按全国统一防伪措施规定印制(发票样式附后)。——
五、《专用发票》基本联次为四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印色为黑色;第二联为发票联,印色为棕色;第三联为记帐联,印色为蓝色;第四联为购付汇联,印色为红色,用于购付汇。——
在本规定之外,如需增加《专用发票》联次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六、《专用发票》必须使用计算机填开,手写无效,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得作为财务结算、购付汇的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七、《专用发票》于2000年4月1日开始使用,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海运旧版发票可以延续使用到2000年10月31日。——
八、国际海运公司、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国际船舶代理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本通知要求,保管、使用《专用发票》,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按期报送发票领用存报告表。——
九、各级税务机关、交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国际海运企业和海运船舶代理企业的管理,共同作好国际海运业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1——{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存根联票样}{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发票联票样}
{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购付汇联票样}{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记账联票样}
2——{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存根联票样}{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发票联票样}
{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购付汇联票样}{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记账联票样}
3——{国际海运企业批准通知单}
二OOO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