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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深圳市发生暴力围攻税务、公安执法人员事件的通报》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9-04-21 发文字号:晋国税稽发[1999]第4号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深圳市发生围攻税务局、公安执法人员事件的通报》(国税稽函[1999]48号)转发给你们,请根
据总局稽查局的要求,开展工作。
近年来,我省个别地区也曾发生了暴力抗税案件。应当看到,当前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检查及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方面,确实存在
一些征纳矛盾,特别是这些措施及手段的实施,很多是发生在稽查环节。因此,稽查人员在履行行政执法权力时,一方面要按规定程序进
行,另一方面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在防止突发事件时,更要随机应变,以防止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关于深圳市发生暴力围攻税务、公安执法人员事件的通报
国税稽函(1999)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报告,近日深圳市发生一起围攻殴打税务公安执法人员的事件。3月26日晚,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打击假发票专项斗
争行动小组对群众举报和税务机关掌握线索的娱乐服务业使用假发票情况进行了突出检查。在对福田区岗厦村大嘉乐酒楼进行检查时,遭
到该酒楼法人代表吴楚元等不法分子的公然对抗,3名税务稽查人员和2名公安干警被殴打致伤。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中央电
视台已经在《焦点访谈》中对此案进行了报道。
此案件的发生,引起了总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卢仁法副局长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报送的有关材料上做重要批示。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在开展
打击偷税、特别是暴力抗税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做好周密准备,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尽量防止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近年来,我国通过完善税制,加强征管,优化服务,加大税务稽查和税法宣传的力度,使税收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是,征纳双方的矛盾
在一定时期、一定阶段仍表现得比较尖税,特别是近期,公然以暴力对抗税务人员执法的情况屡有发止。在这一形势下,为了减少稽查人
员与纳税人发生激烈冲突,避免不必要的伤亡,总局稽查局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税务稽查人员要正确认识自已的的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既要秉公执法,不畏强暴,又要讲究策略,注意方法,
在税务执法过程中保持清醒头脑,增强自我保护和正当防卫意识。
二、严格依法实施稽查。各级税务稽查人员要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治税的能力,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税务稽查规程实施稽
查。
三、入户检查要做好充分准备,安排稽查人员到纳税人所在地实施税务检查前,要对被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违法行为的性质、可有发生的
情况等进行分析,提高稽查工作的预见性和抗税事件的应变能力。国时,加强保卫工作,尽可能为稽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四、要争取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在进行可能发生抗税事件的税务检查、税收保全等工作前,应请公安部门做好应付准备,出现抗税事件
时,要尽可能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请各地稽查部门将本期通报迅速传达到各级稽查局,将按有关要求开展工作。
一九九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