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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抓紧当前出口退税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时间:1997-04-29 发文字号:晋国税进发[1997]第18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各出口企业: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7)16号《关于抓紧当前出口退税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目前,我省各级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加快了退税进度。虽然我省退税进度高于全国同期平均进度,大部分出口
企业也能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在清算期内将上年度的资料进行申报退税,但也有个别出口企业在资料申报的问题上仍然拖拖拉拉,不予重
视,至今留有尾巴,影响了全省整体退税进度。现省局重申,今后各出口企业不按照总局和省局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申报退税资料
的,将一律不予办理该笔业务的出口退税。希望各出口企业领导要真正把这项工作重视起来,抓紧抓好出口退税资料的申报工作。我省各
级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要积极支持出口企业扩大出口创汇。做好出口退税工作,为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抓紧当前出口退税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税明电(199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今年l一3月,全国出口退税累计完成40.l亿元,进度较慢,4月上中旬进度也不理想。对此,国务院领导极为重视。朱——基副总理3月14日
在我局1——2月税收完成情况的报告上批示:"出口退税老是前松后紧,造成麻烦不少,舆论不佳,要认真解决"。4月16日朱副总理又在我局
《关于出口退税有关情况的报告》上批示,"今年任务繁重,要抓紧、抓紧、再抓紧"。为了积极贯彻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加快退税进
度,切实支持出口创汇,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应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的紧急通知》(国税明电[1997]8号)等有
关电报的指示精神,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把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作为当前出口退税工作中的首要工作来抓,尽快扭转目前退税进度较慢的被
动局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集中人力,采取切实措施,定期督促检查,将国家下达
的出口退税计划(第二批退税计划近日下达)尽快准确地退给企业。
二、各级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干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的为企业服务的观念。对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允许
退税而又单证齐全、无骗税嫌疑,但单证规范和技术上存在一些问题的业务,应主动灵活地采取措施,帮助企业排优解难,尽快退税。
三、对出口企业已申报的退税业务,退税机关要摸清底数,分门别类,分别处理。对退税单证齐全、真实,且电子信息核对无误无需调查
的,应不受出口业务发生时间先后的限制,及时办理退税;对退税单证齐全、真实,而电子信息存在技术性问题的,要及时调查了解,区
别对待,主动想办法解决问题;对退税单证齐全、真实,能够排除骗税嫌疑,而电子信息暂时核对不上的,可以先人机结合办理退税,然
后在本年度内适当时间重新核对审查;对退税单证有骗税嫌疑及电子信息明显有疑问的,要及时发函调查,俟调查清楚后方可决定是否办
理退税。发函未回或回函不清的,要及时清理、催办。有关函调及其他相关问题,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出口退税审核加强
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工作曲通知》(国税明电[1996]05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的紧急通知》(国税明电[1997]8号)第三
条有关规定办理。
四、各级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要会同外经贸部门督促企业及时申报退税。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和国税明电[1997]8号通知第五条规定精
神,1996年l1月30日前报关出口的货物,应于今年3月31日前办理退税申报手续,逾期未申报的,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手续,对个别理由正
当而不能按时申报的,应申报备案;1996年12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货物,企业应在出口业务发生后半年内办理该笔出口业务的退税手续,
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申报也应在此期间向退税机关登记备案。对逾期不申报退税和登记备案的,将不再退税。
五、因各种原因不能排除骗税疑点而不能批准办理的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应及时向所在地有关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其理解和支持,并向有
关主管部门及出口企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同时可要求出口企业协助或自行做好办理退税的调查和举证工作。
六、今后仍应继续有选择地优先办理纺织、机电、丝绸货物的出口退税。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对出口俄罗斯的货物也应优先办理退
税。
七、新三资企业、自营和代理出口业务,在免抵退办法未下达前所发生的出口退税业务(含以前年度),凡单证齐全、能排除骗税嫌疑的,
原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依然要加速办理免抵退;没有实行免抵退办法的,应依"先征后退"办法尽快办理退税。
八、在加速办理出口退税工作中,既要积极主动,又要实事求是;既要求用好、用活、用足指标,又要防止虚报和弄虚作假,加速退税和
防止骗税同等重要。
九、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退税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充实主管出口退税工作的税务干部,努力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从人力上、组织上
确保出口退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对二季度退税进度仍明显偏慢的省、市、自治区,总局将视情况派工作组督促、检查。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