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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1-09-04  发文字号:晋国税进发[2001]第20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各出口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决定 对出口企业类型重新进行划分,经审核,认定为B类企业的共10户: 山西省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 山西大晋实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明迈特实业贸易有限公司 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 山西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太原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山西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山西省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 山西杏花村汾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南风化工集团山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其余认定为C类企业。 二OO一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