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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大同市兴牧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免征增值税的批复

颁布时间:2000-07-06  发文字号:晋国税流发[2000]第26号

大同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大同市兴牧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蛋鸡浓缩料免征增值税的请示》[同国税政字(2000)第80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 发(1999)39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对大同市兴牧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蛋鸡浓缩料免征增值税。请根据晋国税流发(1999)20号和晋国税流发(2000)21号文件规 定办理2000年度的免税手续。 二OOO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