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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行增值税纳税人情况调查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7-04-15  发文字号:晋国税流一发[1997]第10号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7)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行增值税纳税人情况调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调 查、填写,同时就目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及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确定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1997年5月15 日前将调查表及有关意见,建议报省局流转税一处。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五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行增值税纳税人情况调查的通知 国税函[1997]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掌握新税制实施后增值税纳税人的情况,完善政策,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1996年的增值税纳税人情况进行调查。现将 《1996年增值税纳税人情况调查表》(附后)发给你们,请你们按要求认真调查、填写,同时就目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 分标准及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确定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1997年5月30日前将调查表及有关意见、建议报我局(流转税管理一司)。 附件:{1996年增值税纳税人情况调查表} 一九九七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