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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0-09-05  发文字号:晋国税所发[2000]第174号

太原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O年九月五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0)595号 北京、上海、重庆、四川、新疆、河南、山西、江苏、湖北、湖南、广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申请统一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报告》[川国税函(2000)120号],为进一步支持中国 东方电气集团公司的发展,经研究,现就该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全资控股25家成员企业(名单附后),在2000年度由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在四川省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税 款入中央金库。 二、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在企业改组、改造或资产重组过程中,因股权发生变化而变成非全资控股的企业, 经当地国家税务局确认后,从股权发生变化的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国税务局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 相关会计报表,并接受所在地国税局的检查和监管;当地国税局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切实履行纳 税检查和监管职责。 附件: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二OOO年八月四日 附件: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地 1 中州汽轮机厂 河南省灵宝市 2 天山锅炉厂 新疆乌鲁木齐市 3 中国东方电站成套设备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市 4 中国东方电站成套设备公司上海公司 上海市 5 中国东方电站成套设备公司山西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 6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重庆公司 重庆市 7 中国东方电站成套设备公司中南分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 8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长沙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 9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郑州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 10 中国东方电站成套设备公司西安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 11 中国东方电站成套设备公司南京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 12 中国东方电站成套设备公司广东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 13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新疆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 14 东方电机厂 四川省德阳市 15 东方锅炉厂 四川省自贡市 16 东方汽轮机厂 四川省德阳市 17 东风电机厂 四川省乐山市 18 中国东方电站成套设备公司自动化工程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 19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物资供销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 20 四川省东方电力设备联合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 21 东方电气集团成都投资开发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 22 四川东方广告装饰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 23 东方电气集团财务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 24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电 站设备技术服务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 25 中国东方电站成套设备公司 水电工程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