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工具 > 山西国税法规 > 正文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在境外取得博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6-01-23 发文字号:晋国税外发[1996]第8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平朔涉外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663号《关于个人在境外取得博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在境外取得博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5]663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在境外取得博彩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请示》(粤地税发[1995]2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
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你省江门市周某属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因此,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应依照
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中彩所得属于“偶然所得”应税项目,适用比例税率
20%。因此,江门市周某在澳门葡京娱乐场摇老虎机博彩所得应依照税法规定全额按20%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复。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