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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1-09-12 发文字号:晋国税外发[2001]第52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1.要认真组织学习方案,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计划,狠抓计划落实,确保落实到位。
2.要严格按照省局组织编写、下发的《涉外税务审计规程指南》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对所选企业的涉外税务审计工作。
3.审计中使用的工作底稿,省局已制定了统一格式,并将其放在广域网上,具体路径为:\local\涉外税处\涉外税务审计\工作底稿
式样”,请你们及时下载使用。
4.在推行规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地要及时向省局涉外税务审计工作指导小组汇报。
二OO一年九月十二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涉外税务审计工作,提高涉外税务审计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涉外税务审计规程>的通知》(国税发[1999]74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涉外税务审计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50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涉外税务审计中全面
推行<涉外税务审计规程>的通知》(国税函[2001]282号)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省国税系统推行《涉外税务审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指导思想是:以“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税收工作方针为指导,以学习宣传
贯彻新《征管法》为契机,按照强化培训、规范审计、及时总结、严格考核的总体思路,规范涉外税务审计工作,提高涉外税务审计质
量,促进全省的涉外税务审计工作逐渐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
二、实施原则
(一)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的原则。实施规程应与现有的审核评税、汇算清缴及反避税调查等项工作相结合,做到统一部署,合理安排,避
免重复工作、重复核查。
(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实施规程应从实际出发,科学编制计划。严格执行规程,及时总结经验,确保规程积极稳妥、扎实有效
地得以实施。
(三)因企制宜,灵活运用的原则。对列为地(市)级以上重点税源监控或年营业额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企业的审计,应严格按照规
程的要求实施;对年营业额2000万元以下的非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的审计,可适当简化程序,灵活运用规程进行。
三、工作目标
从2001年开始,全省每年按照规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审计的企业收入额达到当年审计的企业收入总额的60%以上。在此基础上,力争
三年内对所管辖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做一次全面审计,到2003年底使全省的涉外税务审计达到规程要求的水平。具体目标分解如下:
2001年,全省共选择20户企业(其中大型企业2户、中型企业18户)进行规程的推行。其中,太原、大同各审计大型企业1户、中型企业2户,
阳泉、朔州、吕梁、晋中、运城各审计中型企业2户,长治、晋城、忻州、临汾各审计中型企业1户。20户企业的审计工作必须在2001年底
前完成。
2002、2003年,各地、市局应根据省局于年初下达的当年度审计指标和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在总结上年度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以点
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规程,确保2003年底前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
四、工作内容
(一)强化培训
2001年7月底至8月初,省局对各地(市)、县(市、区)局负责涉外税收工作的税政管理人员和涉外税务审计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以省
局组织编写的《涉外税务审计规程指南》为教材。以涉外税务审计工作流程、审计方法和工作底稿的编制等为重点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
习、分组讨论的模拟审计等形式进行。今后,省局和各地、市局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组织集中培
训,不断提高广大涉外税务审计人员的审计水平。
(二)规范审计
根据省局下达的当年度审计指标和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各地、市局应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严格按照《涉外税务审计规程指南》规定的
程序和要求,科学选户,规范审计。
1、税务审计对象的选择与确定: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灵活选用纳税大户选择法、行业选择法、循环选择法、纳税状况总体评价选择法
以及其他选择方法,科学确定审计对象。
2、案头准备阶段:通过收集、整理、分析纳税人的有关信息资料,确定重点审计项目,科学编制审计计划,下发税务审计通知书。
3、现场实施阶段:根据实际需要,执行项目审计程序或税种审计程序;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税种进行汇总;形成总体审计结论,草
拟《税务审计报告》。
4、审计审理阶段:税务审计审理部门或人员核实并签收税务审计实施部门移送的《税务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依法进行税务审理,及时
提出处理意见。
5、审计执行阶段:税务审计执行部门将税务处理处罚文书送达被执行人,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部门对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的
执行情况,制作《执行报告》,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
6、审计档案管理:在税务审计案件结案起六十日内,将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全部移交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并立卷、装订、归档。
(三)总结考核
每一户企业的审计任务完成后,审计小组都要写出对企业的审计工作小结,保存完整审计档案。每个年度终了后,各地、市局应在全年涉
外税收工作总结中,认真检查、总结当年度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审计指标的完成情况,内容包括贯彻规程的主要做法及体会、当前存在
的突出问题、对策和建议以及下一年的工作打算。
省局对各地、市局实施规程的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考核的内容主要有:一是实施规程的计划及其
落实情况,二是负责实施规程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三是按照规程实施审计的企业户数及收入额情况;四是审计工作质量如何;五是审
计档案是否完备。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实施规程的领导,省局成立“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审计工作指导小组”。
组长:高建文(省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副组长:张俊峰(省局涉外税收管理处处长)
赵峰(省局稽查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局涉外税收管理处。办公室主要负责全省国税系统实施规程的方案制定、工作协调、指标下达、政策
辅导、督导检查和考核通报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主任:张俊蜂(兼)
副主任:赵永强(省局涉外税收管理处副处长)
高国光(省局稽查局副局长)
成员:孙爱萍 胡素珍 王卫民 韩海金
六、几点要求
(一)必须提高对实施规程的认识。《涉外税务审计规程》是国家税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及我国涉外税务工作实践和国际上的通行做法而制定的,涉外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审计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的总称。规程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它的实施是我国税系统近期涉外税收工作的一部重头戏。通过实施规程,一方面将规范全
省的涉外税务审计工作,提高涉外税务审计质量,促进涉外税务审计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对内有利于提
高涉外税务审计人员的审计水平,对外有利于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必须加强对实施规程工作的领导。各地、市局要将规程的实施列入本局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要成立实施规程的组
织领导机构,由其统一负责规程在当地的推行工作,及时解决规程推行中的具体问题,保证规程的全面实施。按照新的《税收征管法》以
及征管改革的要求,日常的、专项的税政检查由涉外税务管理部门负责,涉税案件由稽查部门负责。实施涉外税务审计的人员,应经过总
局、省局或地(市)局的涉外税务审计规程专业培训,才可进户审计。
(三)必须确保对每一户企业的审计质量。在对企业的具体审计过程中,要求严格按照《涉外税务审计规程指南》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科学
选择审计对象,合理确定重点审计项目,科学编制审计计划,采取有效的审计方法,合法取得充分的支持审计结论的证据,规范编写审计
工作底稿,最后得出准确的审计结论,并形成审计报告。要确保审计工作质量,保存完备审计档案,及时进行总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