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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广东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5-12-12  发文字号:财税[2005]171号

广东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6元。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