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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发展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3-09-09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3]1038号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四川、海南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宁波、青岛、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深圳发展银行关于企业所得税集中缴纳的请示》(深发银[2003]116号)。经研究,现对深圳发展银行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圳发展银行所属分支机构(名单附后),在2003年底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深圳发展银行所属分支机构,暂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深圳发展银行应将深圳特区内的业务与特区外业务分别核算,分别按规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深圳发展银行所属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的管理和检查。
附件:深圳发展银行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附件:深圳发展银行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分支机构所在地
1总行营业部深圳市深南中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人民桥支行深圳市宝安南路湖北宝丰大厦
3上步支行深圳市深南中路上步大厦
4广州分行广州市珠海新城花城大道歉6号
5佛山支行佛山市祖庙路1号A座
6珠海支行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18号
7海口分行海口市金龙路22号深发展大厦
8上海分行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351号
9杭州分行杭州市庆春路36号三瑞大厦
10宁波支行宁波市江东北路128号三瑞大厦
11南京分行南京市中山北路28号江苏商厦
12温州支行温州市人民东路国信大厦
13济南分行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38号
14青岛分行青岛市香港中路6号世界贸易中心
15北京分行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
16天津分行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0号
17大连分行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130号
18重庆分行重庆市渝中区学田湾正街1号
19成都分行四川省成都市顺成大街2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