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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主要职责和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6-04-04  发文字号:国办发[2006]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04年,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其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和法律法规建设;推动建立跨部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搞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工作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 仪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徐绍史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李东生  中宣部副部长       郑少东  公安部部长助理       张苏军  司法部副部长       娄勤俭  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薄熙来  商务部部长       姜增伟  商务部副部长       孟晓驷  文化部副部长       黄淑和  国资委副主任       龚 正  海关总署副署长       王众孚  工商总局局长       蒲长城  质检总局副局长       阎晓宏  版权局副局长       惠鲁生  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张 勤  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汪永清  法制办副主任       蔡名照  新闻办副主任       熊选国  高法院副院长       朱孝清  高检院副检察长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督办侵犯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办公室主任由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兼任。今后,如工作组成员需作调整,由成员单位提出意见,经工作组办公室报工作组组长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