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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森林消防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1-07-19  发文字号:财税[2001]12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森林消防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交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天津、上海市市政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对国家林业局2001年购买的601辆森林消防专用车(其中北京BJ2020SMW型226辆、湖南猎豹CFA5022XZH型263辆、重庆庆铃QL6470DY11型84辆、重庆庆铃QL6470DY611型28辆,详见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请按附件所列名单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 附件:2001年森林消防专用车计划分配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