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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重点税源监控测算分析表式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2-01-28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2]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数据分析,提高报表报送质量,做好宏观分析的各项基础工作,现下发2002年重点税源监控几种基本情况测算分析表式,供各地参考使用。测算分析表包括: 一、月报测算表:分行业(地区、注册类型)企业税负情况、欠税情况; 二、环比测算表:分行业(地区、注册类型)企业经营情况环比分析测算表; 三、跨年度同比测算表:主要指标同户同比汇总测算表;主要指标分企业同期比较简表(对于监控户数较多的地区,可参考使用主要指标分类可比户同期比较测算表); 四、各主要税种税款征收情况跨月稽核测算表。 请各地在数据汇总上报总局前,运用各类测算表进行分析检查,发现异常数据及时查询更正,以保证上报数据的真实可靠。在熟练掌握应用上述几种基本情况测算表的基础上,各地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自行编制测算表,充分挖掘重点税源监控数据的应用价值,为税收各项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各类测算表表式及测算表参数拷贝网址为:LOCAL计统司宏观处重点税源监控测算分析系统2002年测算表(简表)。各地在使用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总局(计划统计司宏观处)联系。 附件:1.《2002年1月份重点税源企业欠款情况》表式 2.《2002年1月份重点税源企业税负情况》表式 3.《2002年1月份重点税源监控可比企业主要指标汇总表》表式 4.《2002年1月份重点税源企业主要指标同比情况》表式 5.《2002年1月份增值税应收实收跨月稽核分析测算表》表式 6.《2002年1月份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经营状况数据测算表》表式 (附件略)     法规 库 由纳税服务网 整 理